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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工程设施,涉及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的好坏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可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传统的水利建设与管理方式同新的生产体制不相适应,原来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农村分户经营的生产模式不相适应,加大了水利工程管理的难度,制约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上世纪90年代末,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全国各地采用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等方式,进行了以明晰产权为主要目标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后,管理体制和对象发生了变化,由集中管理变为分散管理,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回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水价的核定和监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及防汛调度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这些问题有待加以研究解决。通过几十年不断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常熟市兴建了大量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工程,这些工程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农业丰收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工程传统的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和经营机制存在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负担不合理等问题,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与全国一样,常熟市进行的“能卖则卖、以卖为主、租卖结合、租股结合”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晰产权、搞活经营权、规范管理权、放开建设权等的成效,但也带来了防洪排涝责任不清、业主效益下降、维修养护停滞等问题,结果是政府没有省钱、农民受益不大、投资者见好就收。转制的成效很大,但问题不少,管理体制面临着进一步的创新和变迁。论文运用公共经济学、财政学等公共管理基础理论,论述了水利工程的分类、特性与管理体制。社会产品因消费上的不同性质分为公共产品、混合产品以及私人产品。根据受益特性不同水利资产分为公益型、准公益型、非公益型三大类别。不同类别的水利资产在产权的排他性和效益享受的竞争性方面具有不同的特征。物品性质不同,利益取向就不同,管理方式也就不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应根据其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的不同特性构建相应的改革方案。论文从国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沿革出发,对常熟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沿革及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列举现实典型案例,借鉴国内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的体制模式及研究成果,分别确立常熟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和具体目标,提出常熟市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途径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