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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不仅是我国国有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且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已进入特殊时期,在这个时期部分深层次的问题随之暴露出来。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不同改制形式、改制方案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据统计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有资产流失累计达6000亿元,平均每年流失约500亿元左右,相当于国家财政总收入的19.5%。虽然国有资产流失这种现象在国有企业改制初期就已经出现,而且一直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焦点、难点和突出的问题。我们党在十六大中提出了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但是未能形成较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如何通过法律调整加大对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控制是许多涉及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国家都要面临的重大课题。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有效解决,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同时新制度的设计、建立与推行又需要相关法律手段来推动。因此,为了规范转制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必须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的同时将国有转制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尽快纳入到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来。鉴于此,本文以《行政管理视野下的国有转制企业资产流失监督与追究制度研究》为论题。围绕该论题,其研究思路为:第一部分,是本课题研究的预设,涉及到研究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等;第二部分,对国有企业转制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涉及到的主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同时对涉及到的委托代理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和行政改革理论进行了归纳和总结;第三部分,对国有转制企业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和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对我国国有转制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监督与追究制度的不足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针对现状和不足对如何建立和完善转制过程中的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监管和追究制度体系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解决国有转制企业资产流失问题,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同时也是一个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因此应从制度上加大对国有转制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而更好地防止国有转制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