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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们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看病贵”成为突出问题,医疗费用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医院的“双垄断”特殊经营体制、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经济补偿机制以及政府药价管制模式等,其中主要方面体现在药品的价格虚高。为有效降低药品价格、降低人们的医药费用,从2001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相关文件,实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制定了有关医药集中采购的工作规范,有效地降低了药品的价格,整顿了药品市场秩序,规范了医药购销行为。随着药品集中招标工作的不断推进,为提高群众获得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我国提出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在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提出双信封的招标制度。双信封招标制度的应用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个创新,招标的过程中突显了企业及药品的资质,进一步保证了药品质量,基层群众用药品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保障了人们用药安全。在招标过程中,评标规则充分利用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降低了药品价格,降低了人们医药费用,有力的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有关措施的落实,积极推动了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双信封在实际的应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偏低的药品价格及中标企业药品数量会影响药品的生产质量及供应,尚不能全面降低药品的价格等。借鉴国内外现有的经验做法,本文首先建议建立相应的短缺药品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加强药用辅料的管理,鼓励药品研发,加强药品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药品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监管等措施保障药品的质量。其次对于药品的价格,建议扩大政府定价范围,对于药品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的加价,制定科学、高效、严格的价格管理法规等综合措施降低药品的价格。最后,建议从改变现有药品利润的分配格局,不断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及提高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商业配送模式等方面,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及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