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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西方现实主义概念被引入中国,并成为现代中国文论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由此,关于它的形形色色的阐释,也形成中国文论界一种独特的现象。自“太阳社”等把“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理念从苏联介绍到我国之后,“创作方法”已经习惯性地被视为“现实主义”的前提规定,成为众多文论家阐释现实主义的基点。 笔者认为,任何概念的背后都蕴含着一定的思维模式。所以,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梳理了“创作方法”一词在苏联的生发,以及在我国的接受过程。而后剖析了“创作方法”概念所具有的依附性及可操作性的内质。因之,把现实主义限定为一种创作方法,其实质是立于哲学认识论基点上的“文学反映论”和立于政治功用性基点上的“文学工具论”的表现,它抹杀了文学的独立地位及审美特性,并进一步造成对传统现实主义理解的偏离。因此,应以“创作原则”这一相对严谨的概念来取代“创作方法”。由此,也引发了现实主义再阐释的必要性。 本文的第二部分,首先确立了现实主义再阐释的可能性,即文学回到自立自律的前提。这样,现实主义作为一种具有审美内质和价值追求的创作原则,它围绕“时间”、“真实”和“人道主义”三个核心内涵展现自身。首先,现实主义是“现代性”的产物,现代的历史时间观进入文学叙事,这是现实主义实现自身特征的重要前提。以经验世界为依托并强调规律性、整体性的历史时间,是现实主义文学中人物刻画和典型塑造的基点之一。其次,关于现实主义的“真实”问题,以往的文学理论,一般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考察,关注作品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往往造成人们对文学虚构特质的忽视,而把真实的审判权交于外部现实。这就容易导致一种脱离文学文本的真实观,从而使文学审美特性弱化。所以,除了把握以往文学理论提及的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等概念外,我们还应该从语言角度入手,通过解析语言强大的形式功能,真切体会“真实”所追求的审美意蕴。最后,现实主义是通过人道主义实现自己的价值批判。作为“现代性”产物的现实主义,同时也担负着“现代性”反思之重任。异于其他文学类型的是,它把人置于这个异化的社会,通过真切的自我体验,展现出对现世世界的忧思、关怀和不懈的迫问,从而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和文学自身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