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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类有文化以来,文化创意就伴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脚步。当今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文化与经济、政治的融合更加紧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文化创意已成为21世纪的“新宠”。不仅成为人们展示聪明才智的新平台,更成为带动创业的新支点,而且还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因此,对文化创意进行哲学探讨和思考,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第一部分回答的是“何为文化创意”。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化观,对文化创意的内涵特质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认为文化创意是指以文化为元素、融合多种文化形态、充分发挥思维和意识的能动性、利用不同资源和载体而进行再造与创新的文化现象。它具有创造性、人文性与具象性的基本特征。文化创意是一个系统,它由文化创意的主体、客体、手段和形态等要素所构成。模仿型文化创意、改进型文化创意、创造型文化创意,构成了文化创意的基本类型。论文的第二部分探讨了“文化创意何以可能”。文化创意如何发生,何以可能?这既有其现实依据和哲学基础,同时也有其存在和发生的主客观条件。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与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需要,是文化创意趋热的现实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识能动性原理、精神生产原理与具象思维原理,是文化创意存在的哲学基础;文化创意的发生还需要必备的主观条件与客观环境。论文的第三部分探讨“如何进行文化创意”。这是问题的关键点和落脚点。笔者认为,从思想指导来说,必须遵循文化创意的独立运行、自由创造、文化转型的规律;从实践过程来说,必须把握策划、实施、结果、检验的文化创意环节;从具体做法来说,必须注重从国家、社会与个人三层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措施,从而让文化创意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和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