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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在线旅游、在线教育、移动支付、移动办公、网络借贷、共享单车等企业蓬勃发展,互联网企业的股价飞速攀升,行业内并购重组日益频繁,对互联网企业的价值评估成为投资领域的一大热点。然而互联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有独特的资产构成和盈利特征,早期盈利性较弱,表外的无形资产和非财务项目多,传统的企业估值方法不完全适用,迫切需要探索新的估值方法。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剖析了互联网企业的价值来源、盈利模式和不同发展阶段的价值创造,并针对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的难点与重点,分析传统的和改进的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相比之下,鉴于EVA 估值模型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出发,扣除企业投入的资本成本,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更具优势,选择对传统的EVA估值模型进行改进;基于互联网企业的特点,从其价值核心-用户资源出发,利用用户价值代替税后经营净利润,作为产出水平的衡量。用户价值是由企业拥有的用户数量和单个用户带来的现金流量确定的,对用户数量和现金流量的确定采用二叉树法,既能体现网络效应,又兼顾了企业成长中的不确定性,还可以解决盈利性较弱时的估值难题,为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选取阿里巴巴作为案例企业,分别运用DCF模型、P/E模型和改进的模型评估阿里巴巴的企业价值,验证了改进模型的有效性。 从估值结果的相对准确性来看,一方面,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很好地验证了“网络效应”在互联网企业成长中的作用。当互联网公司的用户积聚到一定规模时,网络效应带来的正反馈会吸引越来越多的用户加入,用户数量短期内呈现指数级的快速增长,之后伴随企业对用户资源深耕力度的加大,每个用户带来的现金流量快速增长,从而用户价值大幅提升。另一方面,通过改进的EVA估值模型,以用户价值衡量互联网企业的产出水平,更能揭示用户基础背后的网络效应对互联网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改进模型兼顾了互联网企业的价值来源、成长不确定性和盈利性,是对互联网企业价值的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