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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问题由来已久,几乎每一场战争、自然灾害都会伴随着大量难民的涌动。在和平发展为主题的今天,如何完善难民法律制度、保护难民权利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的任务。本文导言分为四部分,研究缘起中简单描述了当下不断升温的叙利亚难民危机,并对危机产生原因做了浅显的说明,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难民法律保护制度的不完善,由此引出本文主题。本文正文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难民的概念和甄别,先阐述了难民的定义、发展、分类。难民的定义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然而现在仍没有一个可以被全世界接受的难民定义,难民法律制度建设还任重而道远。之后介绍了难民甄别的主客观条件、甄别主体和依据,以及难民资格的丧失。第二部分讲述了难民保护中应当遵循的普遍性原则,包括难民不推回原则、国际合作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其中难民不推回原则作为难民制度最重要的原则具有十分丰富的含义,包括五项具体原则和部分例外情况,需要重点把握。第三部分则是本文的重点,难民的法律权利。这部分详细介绍了难民权利保护的法理基础,引入了人权的相关内容。通过对难民权利保护制度基础的分析,介绍了联合国、区域、国内法三个层面的难民人权法律文件。将难民的具体权利分为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块。每一项具体权利都结合难民实际情况进行了解读。第四部分总结了当今难民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列举了难民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例如定义狭窄、公约内容规定过于原则性和联合国难民署的困境;另一方面从难民对接受国造成的不良影响入手,如经济、社会秩序、生态环境、恐怖主义、干涉内政等,多角度地分析了接受国消极对待难民的原因。接着第五部分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建议,例如扩大定义范围、进行条文解读、完善法律制度、增加程序措施、赋予难民署权力和加强国际合作。希望有针对性地改进难民法律保护制度,以便更好地解决难民问题。最后结语部分在总结上述经验的同时,将视线转到我国。历史上我国对本国和国际难民问题的解决都有着十分卓越的贡献,与此不相称的是,我国难民问题至今处于“三无”状态:无法、无人、无机构。这种情况显然与目前我国依法治国的政策相悖,阻碍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不利于我国法律体系构建的完整性。据此本文对我国缺乏难民法律的现状提出了建议,从体系、机构、人员多个角度入手,并呼吁加强国内、国际合作,表达了对我国难民问题法制化的憧憬和对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