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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远程医疗起步较晚、发展速度快,但是相关的制度建立跟不上远程医疗发展的脚步,导致远程医疗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对远程医疗进行合理的规制逐渐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和讨论,但是大多数研究内容宽泛,重点不一,未形成体系化,为保障远程医疗的健康发展,我们有必要对远程医疗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在美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相对来说,远程医疗起步较早,相关的制度也日趋完善,对我国远程医疗制度的建立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对远程医疗的概念、发展现状、规制现状、存在的问题、域外经验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试探性地提出规制我国远程医疗发展的相关建议。本研究论文,主要通过文献检索法、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中国知网数据库中与远程医疗相关的文章(主要为法律、监管、政策、制度、规制方面)进行梳理,了解当前我国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规制的现状,同时重点解读部分国家有关远程医疗规制的制度,以期待能找到促进远程医疗发展的良好政策。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对远程医疗的探索开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近几年发展迅速,尤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医联体等活动中得到了极大的推广。但作为一种新型医疗模式,远程医疗的发展遇到了特有的问题,主要有医疗机构资格准入、医务人员资质审批、医疗设备评估、患者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保护等问题。在监管层面,也呈现出监管依据不足,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不明等问题。美国联邦协会颁布了一套示范管理办法来规范跨州行医的问题,颁发了《在医疗行为中正确使用互联网的标准指南》,明确了医生进行远程医疗必须遵守与普通医疗行为相同的标准规范,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美国联邦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权。日本卫生部下属卫生政策局指出远程医疗监测是合法医疗行为,日本卫生部下属药品和医疗安全局指出允许医生远程开处方,此外,日本远程医疗学会远程医疗政策制定工作组制定了《远程家庭诊疗准则(2011年版)》,对远程诊疗的开展、远程医疗的同意和道德风险、记录保存、远程诊疗的质量保证及责任等方面予以说明。马来西亚率先制定《远程医疗法》对远程医疗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制。此类国家的经验都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以上研究表明可以从以下方面建立我国的远程医疗规制体系:一、健全远程医疗相关立法,合理界定远程医疗的服务范围,加强患者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的保护;二、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监管制度,明确远程医疗监管主体、监管对象以及相关主体失职后的惩处机制,以此来合理规范远程医疗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