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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进步人类的美好追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举世公认。到2003年,我国人均GDP已达到1090美元。用社会学家的话说,当发展中国家突破人均产值八百至一千美元大关,即进入利益分化、甚至利益冲突的多事之秋。在这一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正逢其时。
和谐社会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新的战略任务,特别是对政府行政能力建设提出了诸多新的严峻挑战。它要求我国各级政府必须具备应有的能力和本领,激发社会活力,协调社会利益,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充满活力的社会。而政府行政能力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即是政府拥有一支积极主动、充满活力、尽职尽责、精明强干的人力资源队伍。
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女性的广泛参与,女性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是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部门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源开发的互补增值原理告诉我们,合理的人力资源开发要求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在年龄、专业、技能、性格上要成比例,同时在性别上也需要形成男女平衡、相得益彰的结构。达到男女两性数量平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最终提高组织的行政效率。但是,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女公务员队伍存在整体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存在高层缺损、权力虚置、后继乏人等现象。政府部门决策领域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女性在决策层缺席,这有违男女平等、性别和谐的要求,抑制了女公务员潜能的发挥,造成政府部门人力资源不能合理有效配置,降低了行政效率。
当前关于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外许多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法律保障、性别比例保障、倾斜政策等等,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女性在世界上94%的国家议会中占有席位,已有14个国家的妇女议员比例超过30%。卢旺达议会中女议员的比例达到48.8%,名列世界第一。联合国有关研究认为,在决策层,低于30%的比例,就很难有代表性,很难在决策时发出声音。而我国女性在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始终徘徊在20%左右,我国女人大代表的比例在国际上的排名已从1994年的第12位降到了2003年的第37位,在国际上的排名一直呈下降的趋势。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期,这样的排名趋势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反思。
围绕上述分析,本文对和谐社会下我国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进行了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章:引言部分,概述了和谐社会下我国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研究的背景、目标、内容和意义。
第二章:和谐社会和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分析。首先,分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背景、深刻内涵、基本要求以及重大意义:其次,分析了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内涵、主要特征、开发的层次以及开发的基本理念;最后,分析了和谐社会与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辩证关系。
第三章:我国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现状分析。首先,分析了我国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进展;进而分析了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四章:和谐社会下我国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对策分析。首先,分析了国外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采取的有效措施及其借鉴意义;然后提出了我国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四个层次即思想上形成共识;政策上提供保证;组织上相互配套;自身上提高素质。
本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展开,其主要创新点包括:
1、概括了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涵义。
2、剖析了和谐社会与女性人力资源之间的关系。指出构建和谐社会与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关系。
3、提出了我国政府部门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四个层次即思想上形成共识;政策上提供保证;组织上相互配套;自身上提高素质。四个层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本文的研究有利于推进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的改革进程,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女性领导人才的有效开发,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本研究对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开发女公务员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