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林业产业是保护、培育、经营和利用森林资源,向社会提供林产品和森林服务的物质生产兼生态建设事业。林业产业有其自身特点,决定了林业产业政策具有相对稳定性、权变性、协调性和资源政策的基础性特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林业产业发展可分为三大阶段。在各个阶段,国家都制定了与当时的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林业产业发展的主导目标相一致的产业政策,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但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林业产业政策还存在着系统性不强、稳定性不强和激励作用不强的问题。 当前世界林业产业发展呈现出生态化、多样化、高度化和国际化的趋势,世界各国林业产业政策启示我们,必须实行分类经营、实施长期规划、建立国家林业基金、吸收公众参与政策过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行扶持和优惠措施、加强国有林经营,发挥林业在促进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林业产业政策调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三大效益兼顾、生态效益优先”的基本方针、把实现“四增”作为政策目标,把提高林业投资回报率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途径。要针对不同林产品和森林服务的特点,自觉使价格与价值背离,使供给与需求尽可能相吻合,提高林业要素的配置效率,要把宏观上追求最大综合效益和微观上追求最大经济利益有机结合起来。 经过50多年的建设,我国林业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需求弹性分析表明,第二产业需要优先发展,第三产业需要大力发展,第一产业有待巩固提高。通过显性比较优势分析,明确了林产品发展方向。找出了制约第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化的26个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指出了当前林业产业组织方面存在的7个突出问题,提出了产业组织合理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 当前在林业产权制度、投入机制和收入分配方面都存在着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在产权制度上,必须按照“巩固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确保收益权”的思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别是要科学确定和及时续延林地承包期。要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政府主要组织好公益林建设、对采伐方式和林地征占用进行控制,商品林和多功能林的数量消长应由所有者控制。在投入机制上,公益林建设应当实行采购制,要加大贴息力度,发展森林保险,化解投资风险,加强风险评估。要进一步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要划分三类林,控制公益林规模,对公益林的经营实行事业管理,对多功能林的经营给予生态补偿,科学确定补偿标准,明确补偿部门责任,多方筹集补偿资金。在收入分配上,要运用地租杠杆促进森林集约经营。应以承包、租赁为主要经营方式,稳定单位林地面积的承包金和租赁费;应制定育林基金返还时间表,实行营林生产完全成本核算和直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