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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来,西方各国为应对科技进步、全球一体化、财政危机、公众信任度等问题普遍实施了政府绩效考核。作为一种新兴的政府管理机制,绩效考核不仅继承了传统公共行政对效率与工具的追求,同时也融合和体现了对公平服务责任与回应等价值理性的关注。近几年,我国政府亦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抓紧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2007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上又再次强调“要在全国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抓紧建立政府评价制度”。①与之相应,我国地方政府也在不断探索和试行绩效考核,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绩效考核的进一步推行积攒了宝贵的经验。众所周知,目标责任制考核是我国目前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作为评价和改进地方政府绩效的一种重要工具,是现代公共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一个前沿课题。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则是一个由考核主体、考核指标、考核程序以及考核方法等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体系是考核的难点和关键所在。现阶段,由于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还处于发展和应用的初级阶段,加之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因此不可避免暴露出了种种问题。本文正是基于这一客观现实,并结合山西省目标责任考核制的具体实际,分析了我国目前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对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能有所帮助。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选题的背景、意义和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所在;第二部分为政府绩效考核的基本理论,对目标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绩效考核的内涵、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模式、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等进行了概述;第三部分引入了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现状,并对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理念、考核指标、考核方法、考核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通过图表分解的方式进行了系统介绍;第四部分分析了山西省目标责任制考核存在的问题,并从考核理念的认知、考核方法的分类到考核指标的设定以及考核主体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并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五部分就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提出了相应对策,包括转变绩效考核的理念、拓展绩效考核的参与主体、不断量化绩效考核的指标、健全考核的目标任务机制、完善绩效考核的方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的长效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