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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和内部人控制,对高管薪酬和薪酬-绩效的关系具有重要影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主要的决策者、代理人,对公司绩效的好坏、股东利益的实现和企业未来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函数的不一致,经理层逐步利用所有者授予的经营权获取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从而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实现他们自身的利益。委托代理理论的创始人Jensen&Meekling(1976)认为,只要设置有效的代理人报酬机制就有可能使得代理人和委托人的目标保持一致。但是现实中很多证据表明,高管薪酬上涨的速度和幅度与公司绩效增长相去甚远,报酬绩效契约的有效性由此受到了质疑。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实证检验内部人控制与高管薪酬、薪绩敏感性之间的关系。本文以2010年沪深两地的1507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首先对高管薪酬、独立董事比例、经理层的持股比例、两职兼任情况和管理者在董事会的任职比例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表征我国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情况及高管薪酬的现状。在实证分析部分,通过高管薪酬回归模型和薪酬绩效敏感性模型,系统分析独立董事比例、经理层的持股比例、两职兼任情况和管理者在董事会的任职四个因素对高管薪酬水平以及对企业薪酬绩效敏感性的影响。最后,通过主成分分析,引进衡量内部人控制的综合变量——内部人控制度,检验其与高管薪酬、薪绩敏感性的关系。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简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第二部分综述国内外关于各变量及其相关关系的研究现状及成果;第三部分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模型,并对相关变量进行定义;第四部分为实证研究,分析内部人控制是如何影响高管薪酬和薪绩敏感性的。本部分是本文的核心章节;第五部分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结论,并基于此提出降低内部人控制程度的建议。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两职兼任情况越严重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控制能力越强,高管薪酬水平越高,薪绩敏感性程度越低。(2)经理在董事会的任职比例越高,董事会受操纵的可能性越大,高管薪酬水平越高,薪绩敏感性程度越低。(3)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高管的薪酬总额越低,薪酬绩效的敏感性程度越高。说明独立董事制度自引进以来在我国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4)内部人控制度与高管薪酬正相关,与薪绩敏感性负相关。结合实证分析结果,本文基于内部人控制的角度,提出了完善董事会结构、完善对经理层的激励制度等建议,以期建立能够使薪酬契约更加有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模式,防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超出基于绩效的合理水平。本文的创新点是:目前国内关于内部人控制的研究主要以定性描述方法为主,实证方面以内部人控制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或者内部人控制对高管薪酬的影响为主,对内部人控制与薪酬绩效敏感性关系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不足。此外,本文还提出了衡量内部人控制的综合指标——内部人控制度,这在以往的研究中也是不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