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定名词短语长期以来一直是语法学界的重点研究对象。研究者的兴趣主要集中在无定名词短语能否做主语这一现象上。先前的研究者认为,在汉语中,无定名词短语不能出现在主语位置上,因为主语必须是有定的;范继淹(1985)提出了反例,此后,大量的研究证明汉语无定名词短语能够做主语,而且这种情况并不罕见。对汉语无定主语的不同解释主要从句法限定(Lee1986, Tsai1994, Li1999),句法-语义投射(Diesing1991,Cheng1992,Tsai2001),信息量制约(Xu1997),汉语缺乏时制(Huang2004)等角度出发,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议题:第一,汉语无定主语的限制条件是什么?第二,英汉无定主语限制条件的差异?第三,如何运用戴维森假设解释具体的语言现象?针对以上三大议题,本文在事件语义学的框架下,从理论和实证两层面对其做出论证:(1)理论层面:本文将戴维森假设引入对汉语无定主语的讨论中,重点分析汉语无定主语的限制条件。我们认为,汉语无定主语的作用是引入一个变项,它与一个需要限制成分的谓语发生冲突,从而导致汉语无定主语句的不合语法。当句中的事件论元得到合适限制时,汉语无定主语就可以被接受。汉语和英语最大的差异就是:英语句子的事件论元总是受到时态的限制,而汉语则需要表示时间、地点和方式的状语成分来对句子中的事件论元起限制作用。运用戴维森假设解释普遍的语言现象时,立足点依然在于事件论元能否受到限制上。(2)实证层面:本文选取了两本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余华著)和《看上去很美》(王朔著)—作为语料分析,试图验证戴维森假设。研究结果表明,首先,汉语无定主语现象并不罕见;其次,无定主语句的限制条件包括表示时间、地点和方式的状语,其中,时间作为限制条件最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