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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论作为中国伦理思想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在传统哲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一直以来都受到学者的重视。中国哲人对于人性论的探索与争论,自东周以来几经起伏,经历了先秦子学人性论、汉唐经学人性论、魏晋玄学人性论、隋唐佛学人性论,直至宋明理学人性论的昌盛。宋代理学家们建立起了一个包容并超越先哲们的人性学说。理学的人性论是作为本体论的推演或论证,而存在于各个哲学家思想之中的。从表面上看,它似乎仍然纠缠于性善、性恶的纷争之中,实际上则已突破了这些传统的伦理命题,已经从更深的角度来探讨人性。其中,朱熹的人性论在理学人性论发展道路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并在先贤们关于人性思想的基础上,做了文化下移的工作,使其人性论思想深入人民深处,并且扎根下来。朱熹对先秦以来的诸家人性论思想,作了批判性的总结,指出其得失的同时,并对这个已经争论千年的古老而复杂的问题,做出了合理的解释。朱熹经过分析认为,理学以前之所以发生关于人性的争论,关键在于学者没能分清理(天命之性)与气(气质之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对于人性的影响。朱熹在继承和肯定张、程所创立的“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人性二元论的基础上,其人性论又超越张、程的思想。朱熹人性论思想是以对理气、性命、道心、人心、天理、人欲、义利作了具体的阐释,并以其“理一分殊”论来揭示二者是“本与末、主与从、当然者与所以然”的关系。而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主张.认为“存天理、灭人欲”的过程,就是“克己复礼”的方法和过程。他通过对人性的二分,讨论性与情、性与心的关系,完整地提出了他的人性论思想。从儒学发展史中来看,朱熹人性论思想之所以能达到儒家人性论的高峰,主要在于用气质之性补充了先前人性论中所缺少论恶的根源部分,没有否定而是包含了性恶论、性善恶混论与性三品学说,使之与朱熹的天命之性有机的结合起来,完成了对儒家人性论的理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