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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资源型城市为推进我国工业化建设进程,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具有突出的现实地位。而如今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持续存在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资源型城市经济增长滞缓,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亟须进行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于2013年颁布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为资源型城市实现转型升级,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全方位、多领域的规划与指导,同时也给出了最新具体的资源型城市名单。本文旨在对《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探究该规划是否真的发挥作用,促进了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首先,本文对现有研究文献进行梳理总结,发现过去研究角度多集中于资源型城市生命周期、资源诅咒、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与评价的理论分析,鲜有研究涉及评价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政策的实施效果。本文利用2003年-2017年全国276个地级市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引入政策虚拟变量和时间虚拟变量,并参考相关文献资料,选取了十种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控制变量。为了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前提以及解决样本选择性偏差问题,本文创新性地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获得与处理组相匹配的对照组,然后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分析该项规划的实施对我国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最后进行了机制检验,并从变量、数据、计量方法三个角度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根据实证结果得出研究结论:《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对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净效应显著为正,即该规划的实施推动了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并且通过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发挥驱动作用。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结果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持续构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宏观政策利好环境和微观政策支撑制度,通过地区优质软环境的构建,充分发挥政策驱动效应;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同时建立利于促进区域公平协调发展的收益分配体制,引导资源型城市通过原始的资源优势积累资本,推动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奖惩结合的政策引导机制,促使更多实际可行的政策落地生根,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