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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课程实施的不断推进,信息技术教学的评价问题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关注学生,关注学生的发展是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如何实现这一理念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具体来说就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这三个层面互相渗透,有机联系,协调发展。评价是课程改革的关键,对信息技术教学至关重要,对学生的学习起着导向作用。目前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评价存在着评价对象单一,评价功能不健全等现象。为了完善信息技术教学评价,课标中明确的指出,要通过实施合理的评价方式,来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水平,并激发学生主动学习,在实际中运用信息技术的兴趣,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过程性评价,适当渗透表现性评价的理念,以学生在信息技术操作或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的表现和成果作为评价依据,全面评估学生在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相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本研究正是针对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评价环节存在的问题展开,提出了以表现性评价作为信息技术评价的重要方式,并开展了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首先对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评价现状进行了分析,结合信息技术学科的特点和新课改的要求,提出了实施表现性评价的必要性。然后对表现性评价做了详细阐述和分析,结合高中生的心理特征和信息技术学科特点,提出了实施表现性评价的步骤和方法。开展了表现性评价在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实践研究,通过教学实验分析得出结论:表现性评价在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实施是可行的,有效的,在促进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能力指标方面都有比较显著的效果。同时表现性评价在具体的教学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像评价所需时间长,量规制定存在难度等问题。这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出合理完善的评价方式,来提高信息技术教学,促进学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