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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自此,“营改增”实现了四步走的实施步骤,完成了向全行业、全国范围的彻底扩围,同时,也标志着营业税彻底地退出了历史舞台。时隔两年后的2018年,我国实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这是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史上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对健全我国公平科学的税收制度、促进产业升级、优化经济结构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我国财税体系的形成背景和征管机构的表现形式及“营改增”政策为切入点,通过研究L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营改增”前后的税收收入和人员设置的变化,特别是分析L市税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方向,结合2018年10月机构合并后由上而下实行的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论述改革的趋向性和科学性,并针对现阶段L市税务局机构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本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并介绍了国内外对税务机构改革的研究现状,同时明确了本文运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在介绍了相关概念的基础之上,分别论述了我国“分税制”和“一体化”税制下的税收征管机构;第三章主要以L市税务系统作为基层税务机构的典型样本,对其税务机构改革现状进行分析;第四章选取了我国三个在征管机构改革方面有代表性的城市,介绍其税收征管机构改革经验;第五章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主要针对第三章所提出的弊端和问题,以第四章国内其他城市经验为参考蓝本,提出了针对L市的税收征管机构改革对策,也是本文研究创新成果:(1)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比较分析法,提出了机构合并后平稳安置人员、逐步消化冗员的解决对策。(2)运用扁平化组织理论和税收遵从理论,对L市机构“营改增”后的组织机构状况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精简组织机构的具体手段。(3)运用辩证借鉴法和以具体数据列表为依据,借鉴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的改革经验,提出了统一信息化管理,增强税收队伍的团队建设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