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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农产品贸易被纳入WTO谈判议程以来,农产品市场准入政策就成为谈判的重要内容。自2005年5月起,我国对进口棉花实行双关税政策,即89.4万吨税率为1%的关税配额加一定数量的滑准税配额,对配额外棉花征收40%的固定关税。由于我国棉花长期供不应求,且进口数量往往超出配额量,仅从经济学角度考虑,有学者指出关税配额和滑准税并非有效率的政策工具,应该彻底取消。近年来我国棉花产业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国家加大了对棉花生产者的支持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补贴保障棉农利益,稳定棉花生产;二是棉花产业发展从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确立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在国内补贴背景下,如何才能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使棉花及相关产业在开放经济环境中受益,从而增加国家整体经济福利,这对完善我国棉花贸易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本文分别利用质性访谈法和全球贸易分析模型对我国棉花进口关税政策的效果进行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并对我囯棉花关税政策优化方向进行探讨。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双关税政策不能从根本上抑制我国棉花生产成本的上涨,因此不能很好的实现稳定国内棉花生产、保障棉农收益的既定目标;滑准税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内低质低效的棉花生产。第二,双关税政策的效果受国内支持政策的影响显著。双关税政策执行之初有效抑制了棉花的大量进口,平抑了棉花市场价格波动,还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棉花进口结构和国内棉花资源配置。但是随着国内棉花支持政策的调整,双关税政策产生了一系列负效应,这种负效应在国内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时期最为严重。第三,在目标价格补贴时期,双关税政策发挥了较好的政策效果。目标价格补贴保障了棉农收益,同时国内棉花价格形成回归市场,这一时期的双关税政策有效平衡了棉农和纺织企业的利益,既让纺织企业获得较低税率的进口棉花以保障生产,又限制了棉花大量进口。第四,双关税政策的调整要视目标价格补贴标准而定。首先确定引导棉花产业向高质量发展的合理目标价格,并以此锚定关税税率的上限,然后以追求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为目标优化双关税政策。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短期内可以继续保留双关税政策,适当降低滑准税税率。按照WTO规则要求制定合理的目标价格,并以此作为确定滑准税率上限的前提;长期内逐步取消双关税政策,实行单一、透明的关税政策。第二,完善棉花调控政策体系,优化政策组合配置,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棉花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对价格风险预防和监控。第三,推进国内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产棉花竞争力;同时努力改善贸易环境,拓宽进口渠道,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