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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管制刑是唯一一种不以羁押为条件的主刑,它具有轻缓化、人道化和社会化的特点。作为一种中国特有的刑种,它的产生和发展都印有浓厚的中国特色,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管制刑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却日呈萎缩的现状,这与其作为五大主刑之一的法律地位很不匹配,理论界也对管制刑的存废引发了争议。目前我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际上也有刑罚趋于社会化和轻缓化的特点,如何全面分析造成管制刑适用萎缩的社会原因、法律原因,从而充分发挥管制刑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对构建完整的中国刑罚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纵观国外的刑罚执行,也不乏一些非羁押性的刑罚手段存在,这就需要我们对它们进行认真分析,充分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作法,研究和完善我国管制刑的适用。论文将采取下列方法进行研究。一是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法,将根据我国传统的刑德并治思想,来研究管制刑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产生的原因、社会条件和发展的特点。二是采取实证分析主义研究法,通过对某一区域几年内法院对管制刑适用数据的实证分析,来找出当前实践中管制刑适用的主要特点和影响管制刑适用的原因。三是运用法律经济分析与辩证研究法,对当前管制刑存废之争的各项理由进行分析,找出当前适用管制刑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最大程度地发挥管制刑的积极意义,减少其消极意义,实现刑罚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达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