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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能越来越侧重于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出现了政府部分职能的让渡空间,社会治理主体一改过去单纯依赖政府力量,形成了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商会组织作为经济领域的社会组织,依托其专业、信息、人才、机制等市场资源配置方面的优势,初步展现参与社会管理的可能性。如何引导商会组织适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成了新时期的新课题。基于此内容,本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第一部分以商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理论开篇,分三个部分介绍,首先对治理、善治,以及第三方治理的基础理论作一界定;其次阐述商会参与社会治理是缘于组织自身优势、面临发展压力和服务社会重要举措;最后列举了商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容,协调企业、社会与政府的关系,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推进公益慈善事业。 第二部分对江东区商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首先通过参与途径、作用发挥情况、培育进程等内容,对江东区商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现状进行了综述;其次指出了江东区商会组织参与治理存在政府职能不到位、商会治理能力不完备、法律政策环境不健全等问题;最后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是政府层面主动性和规范性欠缺、商会层面意识和能力不强、企业层面信心和认可度不高。 第三部分概括介绍了国内三个先进地区商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经验做法,第一个广州经验,主要特点是积极鼓励商会升级、努力提升商会能力、促进承接社会职能;第二个上海经验,以基础深厚、措施得当、组织夯实闻名;第三个温州经验,商会组织民间性强、职能作用发挥有效、参与治理领域广泛。 第四部分探讨了加强江东区商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第一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商会组织相关职能、完善社会监管机制;第二要推进商会转型升级,增强商会内生动力、发挥商会服务效能、整合商会人才资源;第三要坚持市场取向、健全规章制度、给予财政扶持,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本课题的研究价值在于:根据社会治理和商会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着眼于宁波市江东区商会组织的具体实际,对商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有利于培育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商会实现转型升级、更好地融入和服务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