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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产生伊始就发挥着政治参与、信息传达和权利救济的功能,随着公民权利的落实和《信访条例》的施行,信访者的权利行使与保障更是成为广大民众与媒体的关注焦点。但在近年来的信访实践中,由于种种制度性或者人为性因素的影响,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信访者滥用信访权利的现象。少数信访人为了合理或者不合理的信访诉求违反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非正常上访,严重干扰了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部分人甚至以此为生活方式谋取不当利益。这些不断涌现的信访问题以及层出不穷的信访事件激起了学术界对信访者的权利行使,甚至对信访制度的存废问题展开争论。而从目前国内对信访制度的研究情况来看,大多数学者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信访制度本身,而对于从信访者的权利滥用及其法律规制的角度来探寻信访困境的解决之道的研究并不多。本文的第一章对信访者的权利滥用本身进行了界定。首先明确了信访者权利、权利滥用以及信访者权利滥用的概念,继而介绍了信访者权利滥用的表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信访者权利滥用会造成的危害。本文的第二章对规制信访者权利滥用的法制进行了实证分析。首先对我国信访制度的法律体系进行了介绍,继而指出我国规制信访者权利滥用的制度性体现,最后指出我国在规制信访者权利滥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在第三章对如何规制信访者滥用权利的现象进行了重点讨论。首要的是应当通过理念的重塑,正确定位信访的功能与地位,强调信访救济功能有限性的意识,强化信访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普及公民权利有限性教育;其次,应当对信访进行自身制度上的完善,包括完善信访受案范围、信访终结制度、信访的监督功能,提升信访的公平公正公开程度以及对信访者的权利滥用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制度以实现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完善机关部门的信访工作体制,实现信访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