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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资源短缺,农业用水数量巨大,但水资源利用效率特别低。理论研究与现实实践均已证明,水价偏低是导致农用水资源浪费的主要原因。过低的水价,不仅失去了水资源消费的约束作用,而且激励了浪费性用水。研究农业水价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本文以相关经济理论为指导,深入实际,对山东省的农业用水及灌区发展情况、山东的农业水价制度、山东省典型灌区(主要包括引黄灌区、水库灌区、井灌区、小水源灌区等)的水价情况、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验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调查研究,得到了大量一手资料。本文研究主要依托这些调研资料而进行。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1)山东省灌溉农业发达,农业用水数量巨大。山东省的主要灌区包括引黄灌区、水库灌区、井灌区、引河(湖)灌区、小水源灌区等多种类型。(2)山东省各主要灌区的农业用水基本实行供水成本定价法确定水价,执行终端水价制度,各灌区的水价计收方式略有不同,其中,引黄灌区和水库主要按照灌溉面积收费(按亩收费),井灌区按灌溉用电量收费,其他灌区(含引河引湖灌区、山区小水源灌区等)按方收费、按亩收费、按用电量收费三种方式都有存在。山东省农业水价制度中的主要问题是水价计收方式单一、办法落后。(3)引黄灌区是山东省最为典型的灌区。引黄灌区的农业水价长期执行国家行政定价,主体水价0.56分/m3,各个灌区大同小异。灌区水价的主要问题是水价低、水费收缴难,实际执行水价很低,有的灌区甚至不足1分/m3,严重扭曲了水价面貌,影响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4)水库灌区也是山东比较重要的灌区。水库灌区的农业水价也是由政府统一确定,基本维持在0.10元/m3左右,主要问题也是水价低,效率差。(5)其他灌区的农业水价实行实际成本核算制,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核算水价,其中的主要成本项目是机械设备费和燃料动力费(柴油或电费)。现有的主要问题是成本核算不完整,实际水价被低估。(6)为了改革农业水价,山东省已经尝试过一些改革实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终端水价改革实验和水价提补实验,两类实验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水价改革创造了经验,但也存在实验面窄,推广应用条件苛刻等问题。(7)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现实问题,本文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策建议如下:广泛推行终端水价制度,全面对农业用水进行田间地头上的计量收费;创新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采用“节水成本定价法”确定农业水价水平,作为农用水提价的主要参照;多种形式提高农业水价,如两部水价制、水价提补、项目水价制等;引黄和水库灌区加强水费收缴管理,消除欠费问题,还原真实水价;井灌及分散水源灌区加强成本核算,推行完全成本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