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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生效,标志着营利性民办学校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正式实施。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登记为公司,机构可根据市场自行调节自主收费。相关法律条例的制定为民办机构提供了支持,较好地促进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截止2018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参与艺术培训的儿童数量已超过1亿人次,少儿艺术培训与成人艺术培训规模已达到745亿。体育舞蹈培训产业作为艺术培训产业中的“朝阳产业”,其市场价值在逐年增长。但在培训机构发展“热”的现状下,武汉市中心城区体育舞蹈培训产业也产生了有效竞争的缺失、管理缺乏专业性、教学质量不足等一系列的矛盾。为了改善体育舞蹈培训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并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规范有序的市场行为、提升产业的市场绩效,进行体育舞蹈培训产业分析已具有较强的现实必要性。研究从产业经济学角度出发,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法以及数理统计法,以武汉市中心城区体育舞蹈培训机构为研究对象,运用SCP分析框架来分析思路,冷静与理性地探究培训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发展现状及改善策略。拟在为武汉市中心城区体育舞蹈培训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其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市场结构(S)分析:武汉市中心城区体育舞蹈培训产业属于低寡占竞争Ⅱ型市场,机构数量多,在环境建设、设备条件以及师资力量等方面都各有千秋,但机构集中度较低,使得规模效益较低;同时市场中的产品差异化较小,课程形式单一。在进入壁垒较高,退出壁垒较低的现状下,属于风险较低,但同时盈利较低的产业类型。2.市场行为(C)分析:武汉市中心城区体育舞蹈培训机构所采取的市场行为主要通过定价行为以及营销行为、创新行为、组织调整行为等非价格行为创造产品的差异化以及市场竞争力。但机构普遍缺乏专业的管理、培训机构品牌的建设以及宣传方式与途径的扩展。3.市场绩效(P)分析::武汉市中心城区体育舞蹈培训市场绩效主要以突破市场规模为切入口,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较低。机构在前期投入中成本较高,学员人数较少,盈利水平多以不亏损或较少盈利为主。同时机构在人才输出方面还有待提升。针对上述研究内容以及培训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冷静理性的思考后提出:第一,管理层应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中小机构协同发展,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培训机构应创新课程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机构管理能力,建立良好口碑与机构品牌。第三,培训机构应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按培训周期准确定位教学内容,提升机构培养人才的数量与质量。第四,政府应当加强市场监管,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保障体育舞蹈培训市场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