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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刑是以剥夺被告人部分或全部财产为惩罚的刑罚方法,在打击和治理贪利性犯罪方面,财产刑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应更加注重财产刑在治理毒品犯罪的积极作用,适用财产刑予以经济上的制裁,更好的治理和打击毒品犯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财产刑适用存在诸如标准不统一、忽视被告人经济状况以及部分地区的司法工作人员机械的适用法律规定或者量刑更规范化意见,以自由刑决定财产刑的数额,而忽视了财产刑的相对独立性等问题。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手段治理毒品犯罪积极效能的发挥。为进一步理清当前我国毒品犯罪财产刑适用的乱象,推动毒品犯罪财产刑适用的规范化,本文选取全国五大经济区十个省份的1000份生效判决,作为研究样本,运用实证研究的分析方法,发现分析毒品犯罪财产刑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全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的说明。该部分是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与样本的选择进行的介绍说明。首先,基于我国毒品犯罪的情势与发展态势,确定本文的具体研究对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三罪的财产刑适用问题。其次,介绍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最后,对样本的省份来源、样本总量的确定以及样本统计项目进行重点说明。第二部分,毒品犯罪财产刑适用的现状。该部分通过SPSS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从整体和分地区两个角度分析三重点毒品犯罪财产刑适用的现实情况。第三部分,毒品犯罪财产刑适用存在的问题。该部分是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分析发现现阶段我国毒品犯罪财产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依然存在判决不明的情况,有些判决书仅判决“并处罚金”或“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而未确定财产刑数额;第二,财产刑地区内部和地区间存在失衡情况;第三,罚金刑数额的确定机械化依赖自由刑刑期;第四,在判处财产刑时未考虑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第五,没收财产刑适用存在无序的情形;第六,累犯和毒品再犯从重情节存在虚置。第四部分,毒品犯罪财产刑适用问题成因分析。该部分是从立法原因、司法原因以及社会原因三个角度,对第三部分存在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立法层面,主要存在无限额罚金制的弊端和财产刑程序立法和配套制度缺失两个方面的原因;司法层面,除我国司法职权设置的客观原因外,还存在量刑规范化限制过于严格、量刑指导意见不统一两个方面的原因;社会层面主要是因为我国流动人口犯罪现象严重导致案件量大的原因。第五部分,毒品犯罪财产刑的完善建议。该部分是针对前述问题及原因提出的完善我所毒品犯罪财产刑的针对性建议。主要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对毒品犯罪财产刑进行完善。立法上主要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角度的完善,在实体法上对无限额罚金制进行改革,废除没收部分财产、完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程序法层面的完善,主要是增设财产刑庭审程序和建立被告人财产调查制度。司法层面主要是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