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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才能推动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机构经过了多次改革。通过改革,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得到了加强,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相对滞后,公共服务领域效率低、成本高、资源浪费等问题较为突出。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事业领域政事不分、管办合一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体制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增加就业岗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多种所有制的发展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这种管理体制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甚至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目前一般认为政府的错位表现在一是越位、二是错位。前者是管了不该管的东西,后者是该管的没有管到位。政府对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属性的职能表现,也可看作是越位的表现,而对管理职能由于国有职能的合并错位到缺位,在履行国有职能的同时,实际上就是对管理职能的缺位、错位。“管办分离”就是探索解决既越位又缺位的改革之举。因此,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保证政府更好地为公民和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越来越成为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一些城市,像北京、上海、江苏无锡响应国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05年3月28日)的号召,以医疗改革为社会事业单位“管办分离”的突破口,设立医院管理中心,并配套地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方法的改革,开始了“管办分离”的探索与试点。
管办分离是社会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是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政府转变职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从国外相关理论的研究现状来看,上世纪80年代,西方不少国家出现了政府再造运动和“新公共管理”浪潮,随着第三部门的兴起,各国政府也对公益事业的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但由于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国外虽有相似的社会组织,但两者在性质、功能、地位、管理方式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几乎没有专门研究我国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的文章或专著。但是一些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还是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尝试着对完善现有管办分离改革提出建议。本文首先回顾了管办分离的相关理论,总结了相关学者关于管办分离的研究成果,以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北京海淀、上海、江苏无锡的管办分离为研究对象,对管办分离进行概述并分析影响管办分离的基本因素,然后以具体的“管办分离在无锡社会事业改革中的实践”为案例,以英国的代理机构作国际比较,对我国实行管办分离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指出无锡等地的改革,初步扭转了以往行政部门“管”的一手太软、“办”的一手太硬的弊端,理顺了政府与社会事业的关系,对于激活事业单位内部机制,加强政府行业指导、依法监管的职能,进而提高行政运行效率,建立社会事业单位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格局和优化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将产生重要作用。本文指出准确把握各界对管办分离的理解是政策实施的前提,在既定的模式下,合理划分管理者和举办者的责任,探索建立举办者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新型管理关系。同时提出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新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需要更新观念,放松规制,营造社会共识,切实打破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对该领域的垄断,建立起规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奖惩机制,让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机制充分发育,促使管办分离改革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