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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理论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理论。现行刑法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主要是对共同故意犯罪的规定。然而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细密的作业分工,共同的过失犯罪行为屡屡发生,各国对共同过失的探讨也随之增多。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客观的视角去看待过失共同犯罪。本文从肯定过失共同犯罪的角度出发,阐述了我国目前承认过失共同犯罪的必要性及处理建议。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笔者通过对四川省合江县发生的榕建号翻船事故的分析,发现了共同犯罪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冲突,提出了过失共同犯罪这一研究课题。第二部分,过失共同犯罪的理论纷争及各国立法判例情况。笔者在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共犯本质的主要学说,在此基础上引出了各国主要学者对共同过失犯罪的看法与观点。介绍了主要国家及地区的立法与判例情况。由此为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提供了有力的借鉴。第三部分,现行刑法中承认过失共犯的必要性分析及完善建议。从理论到实践,笔者分析了承认过失共同犯罪的必要性,对怎样认定过失共同犯罪以及如何处罚提出一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