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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今后五年财政体制改革要以财权事权相匹配为原则,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同时还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加强县级财政的财力,保障县级财政拥有能提供满足人民需求的公共服务的能力。本文梳理了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变历程,通过分析历史上的分税制萌芽和探索以及新中国曾经实施过的财政体制中的分税制因素得出分税制财政体制是我国目前财政体制的自然选择,最符合当前中国的实际。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规范了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政关系,明确了它们间的财权事权划分,但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的分税制如何实施没有明确规定。分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改革的不彻底也导致分税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省以下各级政府间分税制如何实施没有给出方案。目前,地方财政的收支缺口却越来越大,地方债务负担非常严重,特别是基层财政运行压力非常大。学界普遍认为,解决这一难题的出路在于规范省以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经过近18年的分税制改革与实施,我国财政收入不断迈上新的台阶,2010年我国预算内财政收入已超过8万亿元,中央财政财力较充足。很多省份在中央的指导下试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以减少财政层级,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扩大基层财政的管理权限,有利于解决因实施分税制将财权上收事权下放产生的基层财政困难的问题。各地试点表明,省直管县财政可以使基层财政摆脱困难,能够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让广大人民充分享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四川省的扩权强县改革始于2007年,其核心内容就是在试点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如今新体制运行了己近4年,已有五十多个县成为改革试点县,本文对这些试点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县级财政运行情况都做了深入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