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出于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爱护,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关于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新诉讼法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规定与此前理论界对这项制度探索并不完全相同,特别是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主体、适用前提、适用条件方面。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进行阐述。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指出我国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关怀和爱护为原则进行的。正文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附条件不起诉概述,内容主要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立的背景、概念、特征。分别讲述了我国建立附条件不起诉的大环境;在结合此前诸多法律学者对这一制度论述基础上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概念进行的总结以及笔者认为这项制度的特征。第二部分: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必然有一定的基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应用同样有自己的依据。本部分就是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价值进行分析。我国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符合法律发展规律,是保护理念和责任理念的结合、起诉裁量主义的必然结果,而且符合诉讼分流的目的,是检察官客观义务的表现等等。同时也有基于法理上的起诉便宜主义、恢复性司法等,基于经济上考虑的公共利益和诉讼效益的追求,再有就是对于目前世界各个国家在重视人权方面的思考等。第三部分:起诉裁量主义是在国外首先发展起来的,对于我国的法律制度来说算是一个“舶来品”,所以有必要对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的立法思想和细则运用比较法进行了分析;从而找出其异同之处,以期对我国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发展有所帮助。第四部分:首先从我国目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实践中的问题谈起,总结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对域外类似制度先进的理念的参考和实务中的经验总结,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建议,进一步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结语部分,阐述我国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意义,并在全文的基础上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整体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