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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能耗定额是指完成建筑使用功能所产生的能源消耗标准。建筑能耗定额是我国实现建筑节能的重要措施之一,由于目前国内尚处于初步研究阶段,因此,建筑能耗定额编制方法的科学性与定额指标的合理性均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课题“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体系”为研究基础,本文针对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开展了以下几点研究工作:①通过对建筑能耗定额基本内涵进行分析,提出了建筑能耗定额编制的基本原则。②对统计分析法编制建筑能耗定额的合理性与不足之处进行剖析,得出了采用统计分析法具有现实可行性,但主观性强、技术性不足的结论。对技术分析法编制建筑能耗定额的基本方法进行了剖析,得出了技术分析法体现技术先进性,但社会合理性不足的结论。对建筑能耗定额的社会性与技术性进行了分析,验证了结合统计分析法与技术分析法编制建筑能耗定额合理性的结论。③对公共建筑能耗投入与“社会产品”产出的分析,提出了公共建筑四种能耗定额指标形式。④根据对建筑能耗定额的总体目标进行分析,提出了影响建筑能耗分配总量的合理因素为建筑规模与建筑服务对象数量。通过对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的整理、分析,得出了影响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需求总量的显著性因素。并采用DsST-c能耗模拟软件,对分析结果进行了验证。⑤对建筑能耗定额指标作用与价值取向进行分析,提出了建筑能耗定额指标的判定依据,并得出了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指标形式。⑥对定额研究的各种统计分析方法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得出了定额水平法是统计定额编制最合理方法的结论。并对定额水平取值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采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确定定额水平的结论。⑦对标准建筑进行了分项能耗的划分与用能空间划分,确定了标准建筑能耗的计算单元,并推导出技术定额的计算公式。⑧针对面积为10000m2~50000m2的深圳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的能耗数据进行收集、整理,采用统计分析法得到统计定额取值为5302.28 kWh/(人·a),定额水平为43.18%;基于标准建筑,对技术定额进行了计算,得出了技术定额的取值为1536.38 kWh/(人·年),定额水平为95.2%。并提出了合理的能耗定额取值为5302.28kWh/(人·a),定额水平为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