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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的实施,现代农业合作社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大地悄然兴起,并呈蓬勃发展之态势。现代农业合作社既不同于旧中国的传统农业合作社,又不同于新中国的合作化运动,它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了满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共同需要,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自愿联合而组建的实行共同所有、民主管理的自治性经济组织,是分散经营的家庭连接市场的有效方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现代农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产生与发展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中具有时代性的制度变迁与创新,既蕴涵着我国农民在市场经济中对制度需求的利益机制,又内在着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现代性与本土性的融合,更预示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前景。本研究是在我国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运用理论联系实际与比较研究的方法,并通过经济学、社会学、法哲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及相关方法的综合运用,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理论进行的一次系统而全面的研究尝试。本研究较为系统地梳理了国内外有关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的主要成果,廓清了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在与传统农业合作社比较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法学的视角,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进行了界定与分析;运用制度变迁理论,论证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并从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与社会学的分化整合理论出发,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的理论支持进行了探究,论证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构建的合理性,同时,以法哲学为视角,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进行了剖析,从而为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设立、运行以及审计监督与政府扶持三方面,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具体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为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立法提供了一个具有较强阐释力的研究框架;通过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评述,较为全面地分析了该法取得的进步与突破、局限与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立法的建议。笔者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够给予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比较全面而系统的、富有阐释力的理论解说。全文除了“引言”与“结语”外,正文由六章组成,其中,第一章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法学界分,第二章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探讨,第三章至第五章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具体法律制度研究,第六章是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评述。各部分内容简要介绍如下:引言部分,首先介绍了本研究选题的背景、目的与意义,随后从国外与国内两个方面,分析了有关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的研究现状,最后,就研究思路、方法与结构进行了说明。第一章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法学界分。本章是全文开展论证的逻辑起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新中国农业合作社的曲折发展历史进行梳理,一方面回顾与评析新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另一方面阐释现代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的萌发及其现状。第二部分探析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含义。该探析过程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阐述合作社的定义及其原则;第二步探讨农业合作社的概念;第三步论证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现代性与本土性的契合;第四步分析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在完成这四个步骤之后,从法学角度,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含义进行归纳。第三部分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基本特征进行分析。随着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含义的明晰,本部分接着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基本特征。第四部分是在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含义与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分析其基本类型,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分为综合型农业合作社与专业型农业合作社,并通过现代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的评析,认为综合型农业合作社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地位不容忽视。第五部分是在前面分析与论证的基础上,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相关的组织形态进行了比较,以进一步加深人们对现代农业合作社本质的认识。第二章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理论基础探析。本章理论基础探析是以准确界定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为前提,同时,又在理论上指导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具体法律制度研究,它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运用制度变迁理论,论证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从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与社会学的分化整合理论两个方面展开论证,寻求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的理论支持,即从理论上阐述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构建的合理性。第三部分是前两个部分的延续,即在论证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之后,又从法哲学的视角分析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的价值,主要价值包括社会公平价值、效益价值和经济民主价值。第四部分是在上述三部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法律制度功能进行阐述,主要功能包括组织模式指引功能、市场农业促进功能、城乡发展协调功能和农民权益维护功能。第三章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设立制度研究。设立制度是制度构建的起点,本章从合作社设立的一般理论到具体制度分为五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考察了国外合作社设立原则的发展趋势,分析了我国不同类型法人设立的一般原则,认为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应当奉行严格准则主义设立原则。第二部分探讨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设立的三个要件,即设立人要件、设立行为要件与设立登记要件。第三部分在探讨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章程的自治性及其限度理论基础上,通过借鉴世界各主要国家或地区立法经验,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章程的主要内容及其确立依据。第四部分对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社员与社员权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社员的法律地位与社员入社、出社的法律要求,讨论了社员权的法律性质、社员权的主要内容以及社员权的行使与救济问题。第五部分研究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出资的法律问题,即在分析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出资法律性质的基础上,阐述了出资形式与出资要求,并着重探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法律问题。第四章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运行制度研究。运行制度研究是设立制度研究的延续,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机构设置与运行制度。本部分分析认为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机构设置应当满足所有权与实际控制权相分离后的合作社内部的治理需要,机构设置应当坚持维护社员权原则、制衡控制权原则与效率原则。在这些理论指导下,本部分就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及监事会三机构的设置及其运行制度进行了探讨。第二部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分配制度。本部分在分析现代农业合作社分配特点与分配原则的基础上,参照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分配的合理顺序。同时,本部分对倍受争议的积累基金分割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丹麦农业合作社设立个人帐户制度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第三部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合并与分立制度。本部分首先分析了合作社合并的法律特征,阐述了合作社的合并程序及其法律效果,然后,在探讨合作社分立制度价值的基础上,对合作社分立程序及其法律效果进行了阐释。第四部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解散与清算制度。本部分首先对合作社的解散概念进行界定,将解散分为自愿解散与强制解散,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合作社解散的原因及其法律效果。接着,对解散后的清算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清算组的组建及其职权,阐述了清算的主要程序,并就清算中的财产分配顺序安排提出了建议。第五部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的联合制度。本部分首先分析了现代农业合作社联合的必要性,随后,在考察世界各主要国家联合社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选择自由型联合社的模式,最后对联合社组织制度的特殊性进行了阐述。第五章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审计监督与政府扶持制度研究。从世界各主要国家与地区合作社立法来看,审计监督制度与政府扶持制度是两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本章研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审计监督制度。该部分首先论证了现代农业合作社审计监督的必要性,并在考察世界各主要国家与地区合作社审计监督制度基础上,将审计监督制度分为自律性审计监督制度与政府特别审计监督制度。接着,通过借鉴世界各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就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自律性审计监督制度与政府特别审计监督制度的构建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政府扶持制度。该部分阐释了政府扶持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正当性,并在考察与评析世界各主要国家政府扶持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业合作社政府扶持制度构建的原则与主要内容。第六章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评述。在本研究定稿之际,我国制定并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此,笔者增设本章,根据前面各章研究成果,对该法予以评述。本章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立法背景、取得的突破与进步、存在的局限与不足、未来立法任务与期待等四个方面,对该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述。结语部分,阐述了本研究创新之处及其意义,并指出研究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