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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一直是关乎经济、民生的重要产业,而“营改增”则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营改增”以来,由于建筑业业务流程繁琐、经营模式复杂的行业特点,建筑业的税务风险也随之凸显。本文以“营改増”为背景,在对建筑业“营改增”前后政策进行梳理和解读后选取了较为典型的Z建筑企业作为研究案例,根据企业具体的项目与业务,详细分析了Z建筑企业在“营改増”后税务风险的变化及所面临的主要增值税税务风险。笔者根据对有关文献的总结结合实际案例得出Z建筑企业营改增前后税务风险虽有部分相似但总体上变化较大,Z企业营改增后主要存在以下增值税税务风险:在企业经营模式上,Z企业联合投标经营过程中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面临被税务机关稽查的风险;Z企业总分包的经营模式下存在对总分包之间的配合费和违约金处理方式不当,导致企业多缴增值税。在企业合同管理上,Z企业对合同中“合同价格”、“设备或材料供应”、“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和“发票开具”等关键性的条款没有足够的重视,在与业主或发包方合同签订方法的选择上不合理,导致Z企业就“甲供材”部分多缴了增值税。在企业的发票管理上,Z企业主要存在发票开具与合同不匹配、各类业务计税方法的选择和开票方法不当等增值税税务风险点,同时Z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易被业主或发包方强行要求开具发票,提前发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导致企业可能多缴增值税,占用了企业的资金流。在企业的财务核算上,根据对Z企业的各项税收风险指标分析,Z企业主要存在收入核算不及时和成本核算不准确两大税务风险点,导致企业存在少缴增值税的可能。根据上述对于Z建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风险,笔者认为Z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税收风险防控策略:首先,Z企业应重构增值税税务风险防范的内控机制,明确增值税风险管控目标,改善企业经营模式,加强公司对下属各分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其次,企业的经营模式管理方面,Z企业应充分与其他建筑公司或发包方加强沟通,利用合同约定规避税务风险。最后,企业的合同管理方面,Z企业应做到修订合同签订条款,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企业的发票管理方面,Z企业应做到保持发票与合同的一致,制定合理的发票管理办法;企业的财务核算管理方面,Z企业应做到改善企业财务核算机构,规范公司财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