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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是世界公认的可以从源头上预防贪污受贿犯罪的有力措施,是预防官员腐败,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该制度可以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经常性监督,减少其犯罪的机会和可能性,预防和减少贪污受贿犯罪的发生,对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贪污受贿犯罪仍然多发易发,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犯罪,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本文以贪污受贿犯罪预防为视角,从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功能价值入手,通过对域外相关制度的考察,结合当前我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现状和部分地区试点情况,重点从立法层面、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三方面来探讨我国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完善,对尽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