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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薄弱和医疗保障制度缺失的现实,使得西部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不断恶化加剧,从而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建立健全以新型合作医疗为主体核心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已不仅是单纯的社会公平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解决的重要经济社会问题,是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本研究拟通过经济学与社会学的交叉研究,对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运行的制度基础与环境进行分析,探寻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及其根源所在。针对存在的政府公共医疗服务职能缺失、医疗服务供给质量薄弱及农民参合持续性难以保障等关键问题,以改革优化筹资补偿、风险监管防范及主体联动三大机制为着力点,构建参合农民、政府和医疗机构三方主体间的利益协调均衡机制,促进西部农村合作医疗持续规范发展。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完善具有深厚的经济学、卫生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理论基础,它既有医疗产品的一般属性,又与传统合作医疗及商业医疗保险有所区别。中国政府于2003年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惠及亿万农民的民生工程。经过几年试点探索,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方面初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困境。从利益相关主体角度的实证分析看,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现实需求强烈与参合率不稳定,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医疗服务供给薄弱与诱导需求过度,政府公共医疗服务职能缺失与越位并存。从制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运行的根源症结的理论剖析看,在人文社会环境、医疗体制改革、制度支撑配套建设等宏观运行环境层面出现制约,在功能定位、筹资补偿、监督管理、制度报销等制度设计层面存在内在缺陷。针对制约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运行的主要问题及根源症结,可通过优化筹资补偿、风险监管防范及主体联动三大机制完善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制度的持续运行发展。优化筹资机制的关键是在明确合作医疗公共产品属性的基础上,加强各级政府对西部合作医疗的财政投入,合理确定各筹资主体的筹资比例,确保筹资的公平性;同时制定采用科学的筹资方案模式吸引农民积极主动参合。优化补偿支付机制的关键是扩大补偿种类范围,尤其要考虑将门诊补偿列入补偿范围,扩大受益面;提高补偿比例,特别是加大对西部常见多发病的补偿比例,增强受益率,确保参合农民真正享受到合作医疗的实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风险主要包括供需方主体风险及合作医疗基金风险两方面。应健全规范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采用激励约束机制,重点从基金风险预警、医疗服务供方费用控制及农民参合行为监督三方面进行风险防范监管。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运行必须依赖于三大主体间的联动保障机制。通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力资源配置、服务质量与价格及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构建医疗服务的供给机制;重塑参合农民的主体地位意识,设计合理的参与机制及相应的培训,提升参合农民的参与意愿与能力,构建医疗需求主体的参与机制;通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界定、立法规范支持机制、制度安排、财政刚性投入机制等方面构建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通过本论文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是,为实现持续规范发展,必须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功能定位,应以预防小病、补偿大病为功能模式;必须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农村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减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压力;将“政府主导、农户主体”作为合作医疗规范持续发展的基点,强化参合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加强筹资、补偿、管理及监督四运行环节的调控;关注以流动农民工为主体的特殊群体的参合方案,考虑建立贫困农民群体的长效参合机制;尽快理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建立相关职能部门间的横向协作体系。本论文研究在以下方面可能有创新:一是鉴于西部农村地区经济水平落后、环境交通恶劣及地方病、慢性病多发的现实状况,提出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预防小病为主、兼顾大病补偿”为功能定位;二是提出了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供给主体存在双重供需关系:医疗机构与患病农民的医疗服务供需关系,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与参合农民间的医疗保障供需关系;三是区分界定了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运行存在的问题与根源,区分管理与监督两个层面的制度建设,管理对合作医疗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宏观调控,而监督则是针对运行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的预防、检查及纠偏活动;四是在调研数据统计的基础上,构建了简单的筹资补偿比例测算模型公式,对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标准比例定量分析。本论文有待深入研究的领域有西部不同省份筹资补偿标的精确测算、合作医疗与相关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独立性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