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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群体的食品安全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千百万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更影响着社会发展的稳定大局。对于幼儿园来说,由于孩子们年龄较小,身体抵抗力较差,且不具备对事物的辨别能力,一旦在食品安全上出现问题,轻则影响身体健康,重则危及生命,因此保障幼儿食品安全,为幼儿织牢食品安全保护网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幼儿上学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缓解公办幼儿园“入园难”的问题,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出现。在这种大背景下,本文以太原市X区民办幼儿园食堂为例,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执法文书资料、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太原市X区民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初步探究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从政府监管部门、幼儿园自身以及家长等社会的角度分析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其中,政府监管部门存在行政执法依据标准不统一,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教育部门管理缺失的问题;幼儿园自身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明厨亮灶”工程推进受阻,培训、教育、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社会群体存在家长参与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缺失,缺乏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为:第一,立法执法体系不完善;第二,缺乏各项完善的机制保障,例如:科学的人员机制、长效的监管机制、缺乏各行政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等;第三,食品安全教育体系不完善;第四,社会群体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缺少相应的制度规范。最后,针对如何提高民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本文从三个维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导作用:完善食品安全立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科学建设;协调政府部门运作机制;教育部门加强管理考核。第二,认真落实幼儿园自身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落实集体用餐校长陪餐制度;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加强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第三,充分发挥幼儿家长等群体的社会责任:激励家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引导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行业协会。这样通过政府监管、学校主抓、家长参与的方式,最终实现由政府、学校、家长等社会群体共同参与监管的新局面,以期进一步提升全区民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