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儿童证人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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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儿童作证也逐渐呈上升趋势,由于儿童具有年龄小、认知能力较弱等特点,与普通成年证人存在较大区别,需要从立法上对儿童证人与成年证人作区分性规定。目前我国关于儿童证人的规定和研究十分欠缺,现有的部分规定概念和标准都模糊不清,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和认定,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儿童证人制度,可以通过与域外国家和地区儿童证人制度进行比较的方法,详细分析目前我国儿童证人制度的运行现状及问题,借鉴域外的一些先进实践经验对我国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以便更好的查明案件真相、保护儿童证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正文部分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内容主要是介绍刑事诉讼儿童证人制度的相关内容。首先是明确儿童证人制度的研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儿童证人资格、儿童证言和儿童证人的特殊保护,分别从这几个方面总结出在儿童证人制度中还需要研究和探讨的内容,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然后在明确研究内容的情况下,梳理儿童证人制度的研究目的和价值。第二部分主要是对域外儿童证人制度进行梳理。主要从四个方面梳理了域外国家和地区的儿童证人制度:一是儿童证人资格方面,提炼出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儿童证人资格规定的共性;二是儿童证言的收集程序方面,详细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儿童证言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三是儿童证言审查与运用方面,详细介绍了国外经常用于检测证言真实性的方法,即陈述有效性评估技术;四是儿童证人特殊保护方面,详细介绍了域外国家对儿童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儿童证人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详细介绍我国目前儿童证人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和总结出目前我国儿童证人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一是儿童证人资格概念的模糊、审查标准与程序的缺失,二是缺乏儿童证言收集的专门程序,三是缺乏儿童证言的审查判断规则与运用程序,四是缺乏对儿童证人的专门性保护、庭前帮助与庭后保护。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我国儿童证人制度现存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路径。第一,明确儿童证人资格的审查标准与审查程序;第二,完善儿童证言的收集程序。包括组建询问儿童证人的专业队伍、构建询问儿童证人的合适环境、制定和完善对儿童证人的询问规则;第三,完善补强证据规则在儿童证言审查中的运用;第四,完善儿童证人的特殊保护措施。一方面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建立儿童证人的庭前帮助制度,另一方面强化对儿童证人的庭后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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