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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提出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并对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的工作原则与安全防范、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具体问题进行规制。2017年4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施行,这是我国首例关于去极端化的专门立法,该《条例》针对新疆特殊的民族、宗教情况,总结各部门在去极端化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在《反恐法》等立法的基础上对去极端化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契合去极端化的实践需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近年来,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问题持续受到各界关注,但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进行的系统研究为数不多,尚存在较大研究空间。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的基本问题及其侦查与防控进行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机制的建议,以期为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实践提供借鉴。第一章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进行概述。宗教极端主义与宗教、恐怖主义、原教旨主义等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宗教极端主义指从宗教中异化而出的极端主义思想,它利用所从出的宗教来煽动群众,具有鲜明的政治目的性,具有强烈的非理性与排他性。宗教极端分子煽动宗教极端主义的目的是实施宗教极端主义犯罪行为,以图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实现其政治图谋。宗教极端主义的产生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在演变中呈现出鲜明的政治性、虚伪性与排他性等特点。当前宗教极端主义犯罪呈现出全球化、网络化、多样化的复杂态势,宗教极端主义犯罪阻碍世界和平与发展进程、威胁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和谐与稳定,打击与防范宗教极端主义犯罪是世界各国为争取人类社会和平与安宁的共同选择。第二章探讨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的理论依据与原则。理论与实践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实践既要接受理论的指导,又要在实践中不断归纳、检验理论并完善、发展理论。从价值追求维度看,秩序是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的首要价值,正义是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的基本目标,效益是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的重要内在价值。从刑事政策维度看,我国当前的刑事综合政策、基本刑事法律政策及具体刑事法律政策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提出了综合防控、以严为主、零容忍等要求,综合防范与严厉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犯罪是侦防工作的重点所在。从指导原则维度看,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应当遵循法治原则、标本兼治原则、积极主动原则、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原则、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等,确保侦防实践不会偏离正确方向。第三章对我国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现状及问题进行探究。我国宗教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备的过程,在《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涉及宗教极端主义犯罪的诸多条文,我国立法将“去极端化”作为关注重点纳入反恐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将对宗教极端主义的防治提到了反恐“治本之策”的高度,宣示了打击和防范极端主义的决心。在我国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实践中,初步形成了较有成效的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体系,以公安机关、武警部队、人民解放军及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多元化侦防力量基本整合,共享型情报信息平台初步建成,侦防工作成效化逐步显现。与此同时,我国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机制仍存在侦防协作系统不成熟、情报导侦运行不畅达、侦防运作机制不健全、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等许多有待优化之处。第四章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进行域外比较研究。世界范围内的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从未消停,甚至呈现出了全球化扩散、愈演愈烈的趋势,对两大法系中在宗教极端主义犯罪惩治与防范方面有代表性的美国、以色列、俄罗斯、法国等典型国家的宗教极端主义犯罪历史渊源与侦防机制等进行梳理可知,典型国家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既有顺应各国特殊国情的差异性,又在打击与防范并举、广泛主体积极参与、重视情报的作用、注重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体现出共同性。总结域外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经验与教训,启示我国应当妥善处理民族与宗教问题,注重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的侦查与防范并重,重视情报导侦运行机制构建,加强国际与国内警务交流及合作。第五章研究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机制构建。我国当前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构建相对完备的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机制需要从革新侦防观念、深化情报导侦、优化侦查机制、强化防控体系等四大方面着力。首先,应当重视侦防协作理念,不断提高合成作战能力、加强国际合作支撑,灵活而务实地开展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防合作。其次,应当深化情报导侦的运行机制与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的情报资源挖掘、整合、研判与共享机制构建。再次,应当从侦防指挥协调机制构建、侦查措施运用、侦查取证重点等方面优化宗教极端主义犯罪侦查机制,提高侦查机关应对犯罪新态势的攻坚克难能力。最后,应当提高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的防控水平,强化风险研判、预案制定等能力,落实多元化防控主体协作机制,完善立体化公共安全防控网络,不断加强对宗教极端主义犯罪的预测、预警、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