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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协定)源自亚太小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的经贸合作协定《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P4协定),美国加入后主导其重新谈判,使之成为一个全新的自由贸易协定。本文研究了TPP的历史与谈判进展、该区域贸易机制在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关系、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则内容及其评析、TPP机制的理论基础等内容。本文分为导论、正文(共4章)及结论。导论介绍了研究现状、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目的。第1章介绍了TPP协定的发展历史。TPP是由新加坡、新西兰、文莱、越南四国缔结的亚太地区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覆盖货物、服务、投资、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劳工与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对其他国家开放加入。至今美国等共12国加入了TPP,整个内容规则重新谈判,共经历了16轮谈判,由于成员利益与意见分歧,尚未达成协定。美国加入其中主要是为了实施其亚洲战略,争夺亚太出口市场,主导亚太一体化,政治上遏制中国。第2章分析了TPP协定在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关系。TPP在性质上将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贸易协定,它具有成员结构开放的特点,有不断扩张成员和更新规则的潜力。TPP符合WTO关于区域贸易安排的规定。TPP对其他亚太区域安排有潜在竞争替代性。TPP对WTO机制具有依赖性,但对于WTO规则可能构成挑战。对于TPP成员参与的各种贸易协定的叠加的“意大利面碗”现象,TPP协定不能解决机制的冲突与融合。以新区域主义角度来看,TPP属于跨区域的、具地缘政治经济性质的新区域贸易协定,存在成员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美国因此取得规则制定的主导权。第3章对TPP谈判知识产权章节美国建议草案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与TRIPS协定相比较,它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远远超出TRIPS水平,增加保护客体项目和内容,延长保护期限,加强执法,扩大刑事处罚,而增加了成员国家的保护义务,限制了公众合理利用。美国建议草案与新西兰等成员意见分歧,后者要求维持在TRIPS保护水平和范围;另外,对于国军医药报销计划的干预提案引发了公共健康危机争议。第4章分析了引起规则争议的TPP机制逻辑。FPP协定知识权保护建议规则超越了《反假冒贸易协定》和其他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则,并且与美国内法也不完全相符。贸易与知识产权挂钩机制是一个违反法律制度内在逻辑的实用主义策略,是发达国家在追求高水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国际平台转换的历史中发掘出的的有效策略性机制。以贸易利益为筹码交换知识产权规则的的制定权,这样的机制损害了国家调控公共政策的主权,带来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护人权的潜在冲突。这种机制根源于追求个人利益益最最大化的新自由主义的全球扩散,导致过度保护私人利益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的强化趋势。结论部分总结了TPP的性质与特点、TPP与亚太经济一体化机制及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TPP协定知识护产权规则的特征与缺陷、TPP的勺机制逻辑及其对中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