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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数千年历史的《乐记》是中国古代一部完整而系统的音乐美学著作,它不仅凝结了先哲的智慧,而且包含着许多美学思想。归纳和总结《乐记》中所蕴含的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好更深入的理解《乐记》。本论文主要是讨论《乐记》的核心思想。在这方面,学界多持“乐治”说,认为其核心思想是所谓“乐治”,即“乐”的社会作用及价值观。就《乐记》来看,其中显然充斥着有关“乐”的社会作用及价值观的思想内容,贯穿着以“乐”治理社会的思想倾向。因此,笔者在原则上是认同有关“乐治”的看法的。然而不能简单因此说,《乐记》的核心思想就一定是“乐治”。在笔者看来,若论其核心思想,还是“治乐”较“乐治”更为合理。本文将就此做出分析说明,“治乐”与“乐治”的关键区别在于,“治乐”宾语为“乐”,所“治”者是为“乐”本身,“治”之论围绕“乐”而展开进行,是乃针对“乐”的“治”之论。而“乐治”当中“治”一词无疑也是有其宾语、有其所“治”的,但“乐”在其中则只是“治”的手段。很明显,正类如“德治”意在“以德治……”、“礼治”意在“以礼治……”等表达那样,所谓“乐治”的涵义当为“以乐治……”,而作为其所“治”的被省略了的宾语,同样也即是“乐治”本身的词义重心所在。什么是它的宾语呢?毫无疑问,应当即是社会、人。可见,“乐治”重心集中在社会、人,在对社会、人的治理,强调以“乐”来治理社会、人。而“治乐”重心在于“乐”本身,在于对“乐”的治理。筒言之,“乐治”讲如何以“乐”治理社会、人,而“治乐”则讲如何治理“乐”。因此,如果说“乐治”强调“乐”所具有的社会功能作用,而不定然讨论涉及“乐”自身的有关内容,如创作之法、欣赏之则等等,那么,“治乐”则因其乃针对“乐”之所论,而不能回避创作、欣赏等有关“乐”自身的内容。(当然,这并不意味说,“治乐”无关“乐”的社会功能作用内容,但问题是,这样的内容只是作为对“乐”之治理的理由、依据或前提而存在的,但却不是作为议论的整体对象内容或议论之主体而存在的。)问题是,《乐记》内容实际是怎样,其主题究竟是“乐治”还是“治乐”?它是论说“以‘乐’进行社会治理”,还是在此前提下的关于“乐”的论说,在论“如何治理‘乐’”?结合《乐记》内容来看,其主题是为“治乐”,是基于“乐”的社会作用价值而论“乐”、论“如何治理‘乐’”,包括“乐”之创作之法、欣赏之则以及欣赏“乐”的过程等等。本文着重就其“治乐”思想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探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