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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自1999年正式实施以来,经历几次变迁日渐完善,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办理成功率低、业务进展不平衡、还贷率低。这严重地阻碍了学生贷款的可持续发展。本论文试图从制度伦理的视角研究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找出解决之策。
笔者把制度定义为:人所设立的,以保护人的价值为目,规范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则体系。制度伦理是制度中的伦理,追究的是制度的合伦理性问题,它包含三方面含义:一是制度本身所蕴含的伦理;二是制度运行中的伦理原则与伦理规范;三是人们对一定制度所做的伦理评价。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伦理性主要体现在:首先,该制度本身蕴含丰富的伦理性。其次,在制度运行层次上,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应让银行、政府、高校、学生四方主体都参与到其制定、实施、监督、评价过程中;制度设计要严格按照权责对等的公正原则,还应立足于贫困大学生,在具体内容上体现出对他们的偏爱。再次,要根据评价制度的两个标准--公平和效率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进行评价。
通过对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伦理分析,笔者认为该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制度涉及四方-政府、高校、银行和学生的权责分配不公平、助学贷款的政策性性质与商业化操作存在矛盾、中国信用体系不健全,以及受高度统一的意识形态和以意识形态约束代替正式制度建设的影响。为此,本文提出以下解决办法:第一,政府要充分承担责任。第二,助学贷款制度要促使银行、学校和借贷学生的角色复位,合理划分他们的权责。第三,针对较高的违约率,要完善偿还制度、加强回收力度和完善违约约束机制。最后,对于助学贷款在学校、地区间存在的不平衡现象,在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发放标准下,制定多样化的标准,满足不同受贷人群的需要。同时,调动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