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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社区矫正一直处于实践先行的情况,其中较为突出的一大问题,就是对矫正对象如何更为科学的规范。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首次立法明确;与此配套的,还有前所未有的禁止令制度,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矫正对象,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情况,认为从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出发,可以同时宣告禁止令。究其内容,主要是禁止“接触特定人员”、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本文从社区矫正试点现状出发,通过实证调研和理论分析,指出刑事禁止令制度创新是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改革的必然。同时,系统比较研究了与禁令有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国社区矫正的实际情况,力求找到可资借鉴之处。之后,本文重点剖析了我国社区矫正中禁止令制度的现行立法,并以实行一年有余的禁止令司法实践为基础,提出深化禁止令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使其与社区矫正更好地衔接。本文除引言与结语部分外,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三万余字。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并综合犯罪学、监狱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层面,循序渐进地对社区矫正中的禁止令制度予以理论分析,并通过实地调查进行禁止令制度的实证研究。第一部分:从社区矫正试点状况的实地调研入手,探讨社区矫正及禁止令制度刑事立法化的背景。重点在于通过对基层司法所和派出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状况的实地调研,指出试点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同时总结先进可行经验,找到社区矫正尤其是其中禁止令制度的社会土壤。第二部分: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一方面借鉴我国在刑法及其他法律部门与禁止令有关的法律规定,一方面考察西方法治国家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若干法律规定,指出可资借鉴之处,为下文禁止令制度在我国刑法领域的生根发芽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第三部分:从立法上,深入分析有关禁止令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本章从八个方面对禁止令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剖析:禁止令的性质、禁止令的适用条件、禁止令的内容、禁止令的期限、禁止令的提出、禁止令的执行、禁止令的违反惩处、禁止令的减刑。第四部分:实地调研禁止令制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行状况,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几点理论上的思考。本章从禁止令适用对象与社区矫正对象的选择性接轨,到对未成年犯的禁止令矫正,再提出刑事诉讼中与禁止令有关的制度设计,并思考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中的应有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