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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确立的基础,也是劳动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重要类型。它事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利益,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影响甚大。《劳动合同法》虽然针对当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不良现象,通过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已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体现了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但仍然还存在很多不明确的地方,如有关合同订立的条件、形式和适用主体的规定以及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的规定都有很多漏洞,致使在实践中还可能引起不少争议,使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虚化和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的问题也仍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的设计不仅有违法理而且缺乏对底层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的模式将对我国的用工制度进行一次大的调整,必然产生劳动关系短期化等新问题,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很多大型企业都采取了各种措施对《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规避,可见,社会各界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作用并未完全认同。有鉴于此,本文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主要立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若干代表性问题,通过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渊源和法律本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进行了仔细界定,并对其特征和价值进行了认真的概括。文章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入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了比较分析的方法,来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随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坚信一定能建立一种真正的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