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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一直是人类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客观现象。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始终在与贫困作斗争。金融扶贫作为我国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的是对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国务院扶贫办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新增金融精准扶贫贷款8100亿元,支持了462万名贫困人口增收。随着脱贫攻坚的逐步深入,金融扶贫注重“造血式”扶贫的优势,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实践中,我国已经涌现出许多金融扶贫模式,可分为间接融资模式和直接融资模式。间接融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贫困户贷款模式。二是产业扶贫贷款模式。直接融资模式以债券融资为主,上市融资为辅。金融扶贫模式虽多,但最普遍、可持续、可推广、带动脱贫效果好的仍是间接融资模式。虽然金融扶贫效果明显,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贫困户贷款风险大。农村金融实践已经证明,农户贷款的不良率往往较高,商业银行参与扶贫的内生动力不足。二是金融扶贫模式的选择存有争论。有人认为,直接向贫困户发放贷款的扶贫模式效果更好,但也有人认为产业扶贫贷款模式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可持续性较强。三是在有政府参与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其扶贫效率未必就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着重破解以下几个国内鲜有人研究的难题:一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扶贫是否可持续。以“坚持市场化”原则为出发点,验证在什么情况下,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扶贫的内生动力才可持续。如在有政府参与的情况下,验证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能否实现赢利或者保本微利。如果能够实现赢利,即可证明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具有可持续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具有参与扶贫的内生动力,是研究金融扶贫模式效率的前提和基础。二是贫困户贷款模式是否能够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金融扶贫过程中,由于信贷资金具有“有借有还”的基本特性,贫困户还需支出一部分利息成本,假若贫困户经营不善,很有可能加重贫困程度,出现“因贷致贫”的现象。三是比较研究商业性贫困户贷款模式与产业扶贫贷款模式哪个效率更优。作为目前国内两种占据主流地位的金融扶贫模式,本文试图通过比较两种模式对贫困户增收的带动作用,验证哪种模式更为有效、更有效率。四是比较研究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更适合哪种金融扶贫模式。本文共有7章,研究框架如下:第1章,导论。主要阐述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文献综述和述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研究难点。第2章,金融扶贫理论分析框架。在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相关理论进行回顾的基础上,阐述金融扶贫模式对贫困减缓的影响机制,建立金融机构扶贫可持续性理论分析框架,并对贫困户贷款边际进行理论分析。第3章,国内外金融扶贫模式比较。重点阐述国内外金融扶贫的历史进程及成功的实践经验,对国内外金融扶贫模式的不同点、相同点、适用性进行总结分析,得出了金融扶贫模式成功的基本经验,为后面章节实证研究提供支撑。第4章,我国金融扶贫现状及面临的制约因素。重点定性分析了我国金融扶贫现状呈现出的五个特点,以及面临的贫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财政金融政策协调配合不够、金融扶贫风险防范机制有待完善等制约因素,以期对我国金融扶贫的总体状况有一个全面了解。第5章,山东省商业性金融机构扶贫可持续性实证分析。以山东省有关数据为支撑,运用因子分析法等,对商业性金融机构扶贫可持续性进行实证分析,比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参与扶贫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第6章,山东省商业性金融扶贫模式效率比较实证分析。以山东省有关数据为支撑,利用随机前言分析(SFA)、TOBIT理论等,实证研究衡量贫困户贷款、产业扶贫贷款两种商业性扶贫模式的效率差异;对山东省不同区县效率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探讨两种主要金融扶贫模式在山东省不同区县的选择。第7章,结论与建议。在前述研究基础上,全面总结本文的研究结论,结合扶贫实际提出政策建议,并对未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综上所述,本文在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理论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经济因素分析法与非经济因素分析法、定性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的基础上,综合新古典经济学、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方法,将扶贫贷款作为一个影响因素纳入可持续经营分析中,得出可持续经营的临界点,为后续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提出打下基础。同时,运用SFA分析方法,将影响金融机构产出的社会经济发展因素、金融机构自身投入要素、贫困户自身脱贫致富意愿等作为投入要素,以带动贫困户人数作为产出因素,实际计算得出金融扶贫两种基本模式下的金融扶贫效率。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政府风险补偿行为,可以抑制市场逆向选择问题,成功与否取决于政府的支持力度。那些能够使接受风险补偿的问题银行贷款边际利润为负的政策,可抑制贷款市场逆向选择,促进商业性金融机构扶贫的可持续性。第二,四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参与扶贫的可持续性较强:一是设立时间较早且规模较大的机构;二是获得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力度较大的机构;三是获得政府风险补偿的机构;四是核心资本充足率、净资产利润率等指标较好的机构。第三,若能有效降低贫困户从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交易成本,将有助于缓解贫困户受到金融机构信贷约束的程度,增加贫困户在金融机构的有效贷款机会,从而在更大范围内优化家庭资源配置,促进贫困户福利水平的提高。第四,产业扶贫贷款模式效率高于贫困户贷款模式。产业扶贫贷款模式的效率在0.5左右,而贫困户贷款模式效率在0.3左右。第五,政府的风险补偿、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政策是影响扶贫产出效率的重要变量。政府风险补偿使得贫困户贷款真正实现了“无抵押、无担保”,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则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低成本的扶贫资金。第六,金融扶贫模式技术效率受多种因素影响。贫困户贷款模式的技术效率受到居民储蓄率、金融相关率、金融机构扶贫创新性产品等因素影响较为显著,产业扶贫贷款模式的技术效率与县域诚信环境、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个数与其获得的风险补偿等因素有关。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进一步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贫困地区需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扩大工业企业规模,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或产业集群,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增强市场经济主体承贷能力,进而支撑和带动金融业发展。第二,政府应尽快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货币信贷政策支持机制,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提供坚强保障。第三,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扶贫信贷产品和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小额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担保抵押品缺失等问题,推出一批有特色、有效果、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同时,应高度重视产业扶贫贷款模式的推广,提高金融扶贫的整体效率。第四,政府应发挥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的激励和典型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奖励、风险补偿等经济手段,构建导向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向贫困地区回流。第五,政府应大力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切实解决贫困地区信用体系的缺失、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高、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为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第六,政府应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风险对冲机制,为信贷资金支持扶贫开发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