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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四个全面”战略的不断推进,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的任务迫在眉睫。金融作为助推脱贫的攻坚力量,其作用发挥的大小成为制约和影响脱贫的重要因素。山西五台作为国定贫困县,2019年底实现全县脱贫摘帽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金融扶贫压力很大。人民银行五台县支行高度重视,大力引导、多方指导,推进扶贫贷款落地生根。截至2019年6月底,五台县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模式累计为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31240.87万元,余额13644.67万元,累计发放产业扶贫贷款56019万元,余额28553万元,对五台县脱贫摘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金融精准扶贫仅仅依靠这些远远不够,还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本文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就深化金融精准扶贫提出六点建议,供参考。
首先,要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贫困地区示范户等创建活动,加强金融与工商、税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整合相关信息,建立贫困地区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降低扶贫对象的信用风险,强化农户的信用意识。其次,要严厉打击各种恶意逃废债行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建立政府、保险、银行风险共担机制,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大力推广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扶持重点,在统筹考虑当地信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等前提下,适当扩大扶贫小额贴息贷款额度,对信用良好、还款意愿强的贫困户,简化流程,加快审批。积极拓展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地区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农村妇女、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以“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为抓手,加大对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稳妥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推进确权颁证、抵押物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等配套工作。准确把握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地提供符合其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积极探索“政府+银行+创业贫困户”的“创业式”扶贫信贷模式,对创业类贫困户采取“授信管理、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助推脱贫致富。积极探索“产业+精准贫困户”的“就业式”信贷扶持模式,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给予优先授信、利率优惠、期限放宽等政策,通过支持其发展,带领贫困户持续增收。积极探索“银行+地方优势产业+精准扶贫”的“受益式”信贷扶持模式,用信贷资金和扶贫资金为贫困户投资优势项目。积极探索“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观察员”的“摸排式”信贷扶持模式,在贫困村设立工作站,安排客户经理挂点,聘请村干部、驻村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致富能人为观察员,加大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宣传,直接对接贫困户金融需求,确保金融扶贫精準到位。
加大电子银行机具布设力度,广泛推广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支付手段,夯实基础金融服务渠道基础,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度。发挥“村村通”的服务功能,有效满足农村小额存取款、转账汇款、代收代付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搭建一条支农、支贫“绿色通道”;以“村村通”为依托,探索在贫困村设立便民服务点,定时选派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提供金融服务,确保乡镇行政村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积极探索依托农村信用社“E百福”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贫困地区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搭建互联网电商平台,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网络,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金融机构应立足于开发式扶贫,通过送知识、送技术、送信息等,不断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加强对贫困地区的金融人才支持与培养。二是扩大金惠工程受众面。三是为贫困地区提供致富信息和技术支持。四是立足捐资助学“增智”。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是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全覆盖。用足国家金融扶贫信贷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的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全覆盖。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对有创业就业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有还款来源、信用良好的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贷款需求予以满足;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贫困户与适合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市场经营主体以“带资入社”“带资入企”等灵活方式建立利益链接机制,涉农金融机构向建立利益链接机制的贫困户发放贷款,确保贫困户增加收益,保证扶贫小额信贷“贷得出、用得上、有效益、收得回”。贷款存续期内,由经办机构按年提出申请,政府给予全额贴息。二是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全覆盖。按照“政府扶持、保险让利、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原则,引导保险机构为贫困人口提供年保费不超过30元、保额不低于3万元的基础性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保费由政府统筹安排,确保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应保尽保,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房保险、医疗补充保险等扶贫业务,有条件的县(市)政府可适当给予保费补贴。三是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五台县支行)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要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贫困地区示范户等创建活动,加强金融与工商、税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整合相关信息,建立贫困地区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降低扶贫对象的信用风险,强化农户的信用意识。其次,要严厉打击各种恶意逃废债行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建立政府、保险、银行风险共担机制,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二、丰富金融扶贫产品
大力推广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扶持重点,在统筹考虑当地信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等前提下,适当扩大扶贫小额贴息贷款额度,对信用良好、还款意愿强的贫困户,简化流程,加快审批。积极拓展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地区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农村妇女、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以“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为抓手,加大对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稳妥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推进确权颁证、抵押物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等配套工作。准确把握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地提供符合其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探索金融扶贫模式
积极探索“政府+银行+创业贫困户”的“创业式”扶贫信贷模式,对创业类贫困户采取“授信管理、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助推脱贫致富。积极探索“产业+精准贫困户”的“就业式”信贷扶持模式,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给予优先授信、利率优惠、期限放宽等政策,通过支持其发展,带领贫困户持续增收。积极探索“银行+地方优势产业+精准扶贫”的“受益式”信贷扶持模式,用信贷资金和扶贫资金为贫困户投资优势项目。积极探索“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观察员”的“摸排式”信贷扶持模式,在贫困村设立工作站,安排客户经理挂点,聘请村干部、驻村干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致富能人为观察员,加大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宣传,直接对接贫困户金融需求,确保金融扶贫精準到位。
四、拓宽金融扶贫渠道
加大电子银行机具布设力度,广泛推广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支付手段,夯实基础金融服务渠道基础,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度。发挥“村村通”的服务功能,有效满足农村小额存取款、转账汇款、代收代付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搭建一条支农、支贫“绿色通道”;以“村村通”为依托,探索在贫困村设立便民服务点,定时选派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提供金融服务,确保乡镇行政村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积极探索依托农村信用社“E百福”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贫困地区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搭建互联网电商平台,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网络,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五、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金融机构应立足于开发式扶贫,通过送知识、送技术、送信息等,不断增强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加强对贫困地区的金融人才支持与培养。二是扩大金惠工程受众面。三是为贫困地区提供致富信息和技术支持。四是立足捐资助学“增智”。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六、推动金融政策全覆盖
一是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全覆盖。用足国家金融扶贫信贷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的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全覆盖。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对有创业就业意愿、有生产经营能力、有还款来源、信用良好的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贷款需求予以满足;对不符合条件的,引导贫困户与适合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市场经营主体以“带资入社”“带资入企”等灵活方式建立利益链接机制,涉农金融机构向建立利益链接机制的贫困户发放贷款,确保贫困户增加收益,保证扶贫小额信贷“贷得出、用得上、有效益、收得回”。贷款存续期内,由经办机构按年提出申请,政府给予全额贴息。二是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全覆盖。按照“政府扶持、保险让利、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原则,引导保险机构为贫困人口提供年保费不超过30元、保额不低于3万元的基础性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保费由政府统筹安排,确保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应保尽保,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房保险、医疗补充保险等扶贫业务,有条件的县(市)政府可适当给予保费补贴。三是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五台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