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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报道称,在佛山市南海区,电信诈骗分子拨打了某企业固定电话,谎称企业“电话欠费,需补缴”,财务人员上钩后,诈骗分子进而称企业账户涉嫌“洗黑钱”,需安装“检察院”安全控件进行查验。对于这种说法,该企业年仅19岁的财务人员深信不疑,乖乖地按诈骗分子的指引一步步操作,最终将400多万元资金分多次转至对方银行账户。
近些年来,国内的电信诈骗活动日益多发,手段不断升级,一些不法分子重点瞄准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实施诈骗,作案数额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上千万元。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共222亿元;2016年1~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经济损失共114.2亿元。
特别是当前部分境外地区已形成电信诈骗产业链,采取集团化模式从事诈骗活动,并将中国大陆居民作为重点目标之一。这些不法分子身居境外、手法专业、配合默契、行动迅速,常常冒充公检法机关,以涉嫌“洗黑钱”等理由恐吓诱骗内地居民,一旦诈骗得逞,损失很难追回,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的威胁。
常言道,安全重在防范。这些不法分子固然手段复杂、技术先进,但倘若内地企业的财务制度足够健全、规范,相信大多数电信诈骗行为也是很难得逞的。对此,笔者建议我国企业应当从两方面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减少遭遇电信诈骗的风险。
其一,企业应积极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目前,很多不法分子从事电信诈骗堪称“业务娴熟”,对于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各大银行的转账程序、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操作流程都有一定了解,且深谙心理诱导、操纵之道,具有较强的蛊惑性。对此,企业在选聘财务人员时应对其业务水平、心理素质、职业操守等作全方面考察,保证其具有应对各种财务活动、事件的能力,同时在员工上岗后应进行专门的反诈骗培训,努力降低电信诈骗风险的内部人为因素。
其二,企业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例如,大中型企业应设置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不同岗位,分别负责财务事项审批、数据核算、资金收付等工作;小微型企业也应保证银行转账等资金活动受到合理监控,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再如,企业应完善资金支付审批制度,银行转账必须有真实业务作支撑,大额资金转出需经财务主管、企业负责人确认,出现与财务有关的异常情况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不得擅自进行资金操作。另外,企業应对于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作出规范,比如不得随意访问不明网站或私自安装外来程序,以保障财务系统、设备的安全。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部门有必要将反电信诈骗作为金融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加强相关工作。例如,公安机关、银行、电信运营商等机构应积极合作,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可以在相关会计考试、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中增加包括反电信诈骗在内的风险防范内容;官方电视媒体、财政部门主管新闻平台也应定期揭露各种电信诈骗活动,普及财务安全知识。
近些年来,国内的电信诈骗活动日益多发,手段不断升级,一些不法分子重点瞄准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实施诈骗,作案数额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上千万元。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共222亿元;2016年1~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经济损失共114.2亿元。
特别是当前部分境外地区已形成电信诈骗产业链,采取集团化模式从事诈骗活动,并将中国大陆居民作为重点目标之一。这些不法分子身居境外、手法专业、配合默契、行动迅速,常常冒充公检法机关,以涉嫌“洗黑钱”等理由恐吓诱骗内地居民,一旦诈骗得逞,损失很难追回,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的威胁。
常言道,安全重在防范。这些不法分子固然手段复杂、技术先进,但倘若内地企业的财务制度足够健全、规范,相信大多数电信诈骗行为也是很难得逞的。对此,笔者建议我国企业应当从两方面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减少遭遇电信诈骗的风险。
其一,企业应积极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目前,很多不法分子从事电信诈骗堪称“业务娴熟”,对于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各大银行的转账程序、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操作流程都有一定了解,且深谙心理诱导、操纵之道,具有较强的蛊惑性。对此,企业在选聘财务人员时应对其业务水平、心理素质、职业操守等作全方面考察,保证其具有应对各种财务活动、事件的能力,同时在员工上岗后应进行专门的反诈骗培训,努力降低电信诈骗风险的内部人为因素。
其二,企业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例如,大中型企业应设置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不同岗位,分别负责财务事项审批、数据核算、资金收付等工作;小微型企业也应保证银行转账等资金活动受到合理监控,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再如,企业应完善资金支付审批制度,银行转账必须有真实业务作支撑,大额资金转出需经财务主管、企业负责人确认,出现与财务有关的异常情况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不得擅自进行资金操作。另外,企業应对于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作出规范,比如不得随意访问不明网站或私自安装外来程序,以保障财务系统、设备的安全。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部门有必要将反电信诈骗作为金融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加强相关工作。例如,公安机关、银行、电信运营商等机构应积极合作,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可以在相关会计考试、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中增加包括反电信诈骗在内的风险防范内容;官方电视媒体、财政部门主管新闻平台也应定期揭露各种电信诈骗活动,普及财务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