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经省政府研究,现将《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计投资[1998]2257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