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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发展日新月异,但城市功能布局设置不够合理、城市人口激增且流动频繁、城市建设片面追逐经济利益、未能建立城市灾害防范机制等因素使城市面临着潜在的环境灾害风险,造成城市的易致灾性。近些年城市灾害越来越频繁,城市防灾减灾要求越来越迫切。要减少城市灾害给城市管理和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需建立城市灾害应急管理制度以预防和减轻城市的易致灾性,并有利于促进城市灾后恢复重建。我国可通过加强城市灾害应急管理立法、建立政府专门队伍、协调政府部门间的职能、完善安全报告与信息公开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度五个方面对城市灾害应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