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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法学教育的恢复期、法学教育的扩张期和法学教育的探索期。当前,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差距,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存在脱节现象,法律硕士的教育投入还不足。中国的法学教育应改革传统的教育方法,回应社会需求;改革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衔接起来;调整法学专业设置,压缩法学的教育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