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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双语教学是指用外语讲授非外语学科课程,它既不同于学科教学,也不同于外语教学,具有自身内在规定性,需要遵循自身特有的基本原则。文章从双语教学的师生心态、教学内容选择与组织、教学语言的使用、教学任务的平衡等多个方面,论述小学双语教学原则体系的建构。
关键词:双语教学;原则体系;小学教育;教师教育
教学原则一直是我国普通教育学的基本内容,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以及师资培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相应,为了有效地开展双语教学、培养双语师资,有必要研究双语教学原则,构建双语教学原则体系。
一、建构小学双语教学原则体系的必要性
这里的双语教学是指用外语讲授非外语课程,如用英语讲授数学、科学、音乐等学科课程。双语教学原则主要指在用外语讲授非外语课程的课堂教学中,为了有效达成教学目标,师生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双语教学,作为教学的一种方式,具有教学的共性。首先,双语教学需要遵循教育学和学科教学论等所阐述的普适的教学原则。其次,双语教学既有别于数学、品德、音乐等单语学科,又不同于外语教学,它具有自身的内在规定性。这种内在规定性主要体现在教学目标、特征等方面,从而决定了建立双语教学原则体系的客观必要性。
(一)双语教学一般要达成三方面的教学目标
第一,学科学习目标,即学生对学科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第二,语言习得目标,主要是学生逐步掌握学科的专用术语的外语表达,可以阅读该学科的外语教学资料,并能对学科问题用外语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
第三,文化理解目标,即学生对各种不同文化的理解能力。[1]
在这三项目标中,学科目标是双语教学的首要目标。双语教学要寻求学科教学、外语教学与母语教学三者之间的平衡点,同时又要符合素质教育目标的要求,以确保双语教学既适应我国教育的发展趋势,又适应学生的发展需求。
(二)双语教学具有媒介性、有效性、复杂性和艰难性等特征
首先从宏观上看,双语教学过程中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其中外语是教育活动的媒介,而不是内容。若仅仅单纯开设外语课,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双语教学,而是外语教学(单语教学)。
其次,双语教学通过创设大量模拟的外语情境,拓展儿童学习和使用外语的时间和空间,使儿童尽可能自然直观地习得和学习外语,是目前世界范围公认的学习外语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最后,双语教学是一种教育教学体系,它具有复杂性和艰难性。双语教学要达成多个教学目标、实现多个目的,对教师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过程组织管理、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的要求,都远远高于单语教学 (单一的学科教学或外语教学)。双语教学是一种难度更大、更复杂的教育教学系统。[2]
二、小学双语教学原则体系的构成
小学双语教学需要遵循的基本要求很多,根据小学双语教师的多年实践以及双语教学现状,文章列出以下六个原则,涉及到师生的心态、双语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教学语言的使用、教学任务的平衡等多个方面,共同构成小学双语教学原则的有机体系。
(一)习得性原则
习得性原则是指双语教学要模仿和借鉴儿童母语习得的过程,遵循语言发展的基本规律,采取自然的方式,创设有效的语言氛围,使儿童在潜移默化中轻松愉快地掌握目标语。
习得性原则的主要依据是第二语言与第一语言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曾对儿童学习母语和第二语言的生理机制作过研究。例如,1997年金姆(Kim)等人的实验研究显示:很早就学第二语言的儿童,其母语和第二语言的学习中心几乎是在脑部的同一位置上[3]。第二语言的基本理论——习得与学习区分假设(The Acquisition Learning Distinction Hypothesis)认为, 第二语言的学习也是无意识形成语言能力的过程,这一过程与儿童习得母语的过程极其相似[4]。按照辩证法的观点推论,第二语言的学习和第一语言的习得,同是人类对语言的学习,尽管在主客观环境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但也应该有一致性、共性的方面。
大部分儿童习得母语都经历了语言发展前阶段(咿呀学语阶段,0-1岁)、单词阶段(1-1.5岁)、双词或三词组合阶段(1.5-2岁)、完整句阶段(2-3岁)等,这些阶段都经历了从内部语言到外部语言,从会听到会说,从无意识、无意义的自然发声到有意识、有意义的语言表达。这个过程很长、很复杂,在每个儿童身上都经历了十分复杂的神经、生理、心理的发展过程[5]。但是人们非常耐心,充满期待和信心,相信自己的孩子能学会说话,并不失时机地和孩子交流,提供良好的语言环境等。
但对待双语学习(也包括外语或第二语言的学习),人们并没有这么包容、平和,而是赋予其过多的期望、过多的负担,觉得双语学习就是要立竿见影。其实,双语学习远远比母语的习得复杂,它同样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见效,甚至与母语的习得一样,会出现较长时间的“沉默期”(心里明白,但不说话,而是点头、摇头或用手势表示等)。
习得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下列几方面:
第一,对每个学生充满希望,像对待处于习得母语过程中的婴儿那样,相信他们能学会目标语。
第二,认识和理解双语教育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难性,不能过度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的能力。
第三,重视从内部语言到外部语言的语言发展规律,允许学生在不愿意或不自信开口讲外语的阶段保持沉默,不要强迫他们、但要设法引导他们自愿讲外语。
第四,遵循从听到说的语言发展规律,重视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使学生既会听又会说会看,避免出现“聋子英语”、“哑巴英语”的现象。
(二)操作性和参与性原则
操作性和参与性原则是指要选择操作性强、适于小学生参与的内容进行双语教学,双语教学过程的组织也要关注学生的操作与参与,从而降低双语教学的难度,提高效率。这一原则的依据主要是小学生的年龄特征以及双语教学的复杂性和艰难性等特性。 操作性和参与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双语教学内容的选择要关注是否适合学生操作和参与。一般说来,理论性强、过于抽象、难度大的内容不适合进行双语教学,而生动形象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感知的、比较简单的内容等适合进行双语教学。二是双语教学过程的组织要围绕学生的操作和参与展开,尽可能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教学过程。
(三)可理解性原则
可理解性原则是指双语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外语以及用外语表达的学习内容应该是学生能够理解和接受的;双语教学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效果,不能只要双语的形式而不顾双语的实际效果。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可理解性是学生经过一定努力可以达到的程度,但不一定是100%的理解与接受。一般说来,60%~70%左右能听懂,其余的可以借助语境、情景通过推测、猜测得到,就可以视为“可理解”。[6]
可理解性原则的理论依据首先是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其次是克拉申(Krashen)、斯温(Swain)等学者的“提供可理解的信息”的语言主张。可理解的信息是指略高于学生现有水平的信息。克拉申、斯温、旺·菲尔莫尔(Wong Filmor)等著名学者多次强调语言学习过程中提供可理解信息的重要作用。在语言学习过程中,提供可理解信息的目的是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7]
可理解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选择难易适度的学科内容进行双语教学。难易适度,不是指没有难度,而是略高于现有水平,经过教师指导和学生的努力能够掌握的水平。双语教学内容要符合儿童的认知水平与语言发展水平。
第二,用儿童能够理解的、尽量简单明了的外语口语进行交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外语水平,选择学生能听懂的外语词汇和表达方式,使用学生能够理解的英语,应该避免用生僻难懂的或者过度修饰的词汇与表达方式。
第三,外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比例也要考虑可理解性。澳大利亚的英法双语教育研究者认为,在接受双语教育的过程中,学生普遍经历了四个阶段:努力把听到或读到的法语内容翻译成英语(母语);捕捉关键词汇,猜测句子意思;领会要点;学会用法语思维。因此,双语班使用法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比例随着年级的上升逐年提高,八年级至十年级,法语的使用比例分别为54%、57%、63%[8]。我国的双语教学也要根据教学模式、学生的外语基础及所处的双语教学阶段,适当地调整使用目的语的比例。
(四)情境性与融合性原则
情境性与融合性原则是指双语教学要有适宜的双语情境,英语的使用与学科知识、儿童的年龄特征、教学环境相融合,学生在双语情境中自然而然地习得英语。
根据教育学相关理论、先天与后天相互作用的语言理论以及有关第二语言学习的理论,环境在人的语言习得与掌握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语言尤其是第二语言的掌握。
情境性与融合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创设适宜的双语环境。无论是显性的物质环境,还是隐性的心理环境,大到校园环境,小到班级或者一节课的环境,都对双语教学的效率和质量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双语教师既要善于利用已有的双语环境,又要善于创设新的双语环境,尤其是要用自己积极向上、充满信心、平和宽容的良好心态和精神面貌,去感染学生,构建师生融洽、和睦的心理氛围;用这种生动的、充满活力的活环境,形成一种逼真的双语/英语环境,使教师与学生在双语课上自然而然地、没有顾虑地用英语思考与交流。
第二,英语与学科知识相融合。英语的使用要考虑学科知识的特征,与学科知识紧密结合,使学生在学习学科知识的过程中,自然地习得英语。
第三,双语教学中英语的使用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正如用母语作教学媒介语的学科教学一样,双语教学的英语媒介语也应该是经过加工的口语化的教学语言,必须符合儿童的年龄特征和语言水平。
第四,语言与实物、图片等紧密结合,将语言学习和认知过程联系在一起,把第二语言学习与认知活动和认识事物过程直观化、形象化、情境化、活动化,以提高第二语言的可接受性、可理解性和趣味性。
(五)宽容性原则
宽容性原则是指在双语教学过程中,师生要有平和、良好的心态,适度的动机和期望,宽容他人或自己的不足与错误,宽容双语教学本身的不成熟与见效慢。
宽容性原则的依据主要是动机与工作效率的关系——耶基斯-多德森定律(Yerkes-Dodson Law)以及双语教学本身的复杂性。心理学家耶基斯和多德森的研究表明,各种活动都存在一个最佳的动机水平。动机不足或过分强烈,都会降低工作效率。而且,动机的最佳水平随任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在比较容易的任务中,工作效率随动机的提高而上升;在难度大的任务中,较低的动机水平有利于任务的完成[9]。双语教学本身比单语教学复杂、难度大,而且我国学科要求高、难度大,在此基础上的双语教学难度也随之递增。因此,较低的动机水平和期望值有利于双语教学任务的完成。美国语言学家克拉申认为,获得第二语言的最好方法是在低焦虑状态、无压力条件下提供可理解性的输入信息,因为真正的语言获得发展缓慢,说的能力大大晚于听的能力,即使条件完善也如此。[10]
宽容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师和学生对双语教学要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坚定自己的信心,保持平和、良好的心态。双语教师要对双语教学的意义、特征、目的、优势与劣势等有全面深刻的理解,与其他双语教师保持交流,取长补短,双语教师应该经常与学生沟通,端正学生的双语学习目的,培养他们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社会动机与志向,师生共同形成和保持平常心态、坚定的信念。
第二,对双语教学要有适度的动机与期望。我们要相信双语教育教学的意义与价值,相信双语教学是提高外语学习效率的有效途径。但我们对它不能有过强的动机、过高的期望。双语教学难度大,需要较长时期才会见成效,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对它都不要有过高的期望,而应适度期待,甚至适当放低期望值。 第三,要有包容、平和的心态。要宽容双语教学本身的不成熟与见效慢。我国的双语教学还是个蹒跚学路的婴儿,方方面面都不成熟,尤其是它本身就具有见效慢的特性,像中药一样,但一旦见效,其效果就非常稳定。所以我们要理解和遵循它本身的内在特性。
双语教师要宽容、包容学生的不足,宽容儿童外语学习的慢进度,宽容、甚至有意忽略而不是指责他们各种各样的不足、缺点与错误,只要这些不是根本性的、固定化的,尤其是要包容儿童在双语教学中出现的“沉默期”、“语际语”等特殊的双语教学现象;学生也要宽容自己的不足与错误,不断改正,不断进步;还要宽容双语教师的不足,比如学科教师在英语发音上往往出现不标准的现象等,学生平和地指出来,教师虚心地接受即可。这样,师生的心理都会放松,轻松愉快地进行双语教学,进而获得好的教学效果。
(六)学科与语言并重的原则
所谓学科与语言并重原则,是指在双语教学过程中,学科目标与语言目标是同等重要的,二者不可偏废。
学科与语言并重原则提出的依据主要是我国双语教育的特性(涵义、目的、特点与实质等)。我国双语教学的基本目标有两个:一是学科目标,二是语言目标。这两个目标同等重要,若以学科目标代替语言目标,就变成了一般的学科教学;若以语言目标代替学科目标,就变成了外语教学。
学科与语言并重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抓好学科教学。我国的双语教学是用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进行的学科教学,在我国的社会背景下,双语教学也不可不考虑学生的成绩和升学率等问题,因此,首先必须搞好学科教学。双语教师要有深厚的学科造诣,要吃透所教学科的教材,对学科的知识体系、逻辑结构、重点难点透彻理解,深刻把握,并能融以自己的人生感悟,充分备课,认真上课。
第二,了解学生的实际,特别是英语实际水平,不失时机地将英语的应用渗透到学科中。教学的各个环节、步骤以及各种形式,从开始上课到下课、从提问到评价、从班级上课到小组讨论、从内容到形式,只要是符合学生的认知和语言水平,都要不失时机地使用英语。
第三,灵活巧妙地平衡好学科目标与外语目标。双语教师要对双语教学的条件和影响因素有整体和全面的把握。备课时,根据学生的学科基础和英语基础,透彻地分析和确定:什么样的内容适合用全英语讲授,什么样的内容适合用部分英语讲授,什么样的内容不适合用英语讲授。上课过程中,还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灵活地调整教学媒介语,确保学生能够听懂学科内容,同时提高英语的表达能力和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苑金茹.双语教学策略[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6:17.
[2]左焕琪.重视双语教学涉及的社会语言学和心理语言学问题[J].全球教育展望,2003(2):14-17.
[3]Kim K H S, N R lee K M, Hirsch J. Distinct Cortical Areas Associated with Native and Second Languages [J]. Nature, 1997, 388:171-174.
[4][10]Stephen D Krashen.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M]. First Edition 1982 by Pergamon Press Inc. First internet edition July 2009. http://www.sdkrashen.com/Principles_and_Practice/Principles_and_Practice.pdf: 9,7.
[5]王德春,吴本虎等.神经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 119.
[6][7][8]王斌华.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208-209.
[9]彭聃龄.普通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26.
实习编辑:王俊烽
关键词:双语教学;原则体系;小学教育;教师教育
教学原则一直是我国普通教育学的基本内容,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以及师资培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相应,为了有效地开展双语教学、培养双语师资,有必要研究双语教学原则,构建双语教学原则体系。
一、建构小学双语教学原则体系的必要性
这里的双语教学是指用外语讲授非外语课程,如用英语讲授数学、科学、音乐等学科课程。双语教学原则主要指在用外语讲授非外语课程的课堂教学中,为了有效达成教学目标,师生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双语教学,作为教学的一种方式,具有教学的共性。首先,双语教学需要遵循教育学和学科教学论等所阐述的普适的教学原则。其次,双语教学既有别于数学、品德、音乐等单语学科,又不同于外语教学,它具有自身的内在规定性。这种内在规定性主要体现在教学目标、特征等方面,从而决定了建立双语教学原则体系的客观必要性。
(一)双语教学一般要达成三方面的教学目标
第一,学科学习目标,即学生对学科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第二,语言习得目标,主要是学生逐步掌握学科的专用术语的外语表达,可以阅读该学科的外语教学资料,并能对学科问题用外语进行口头和书面交流。
第三,文化理解目标,即学生对各种不同文化的理解能力。[1]
在这三项目标中,学科目标是双语教学的首要目标。双语教学要寻求学科教学、外语教学与母语教学三者之间的平衡点,同时又要符合素质教育目标的要求,以确保双语教学既适应我国教育的发展趋势,又适应学生的发展需求。
(二)双语教学具有媒介性、有效性、复杂性和艰难性等特征
首先从宏观上看,双语教学过程中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其中外语是教育活动的媒介,而不是内容。若仅仅单纯开设外语课,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双语教学,而是外语教学(单语教学)。
其次,双语教学通过创设大量模拟的外语情境,拓展儿童学习和使用外语的时间和空间,使儿童尽可能自然直观地习得和学习外语,是目前世界范围公认的学习外语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最后,双语教学是一种教育教学体系,它具有复杂性和艰难性。双语教学要达成多个教学目标、实现多个目的,对教师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过程组织管理、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的要求,都远远高于单语教学 (单一的学科教学或外语教学)。双语教学是一种难度更大、更复杂的教育教学系统。[2]
二、小学双语教学原则体系的构成
小学双语教学需要遵循的基本要求很多,根据小学双语教师的多年实践以及双语教学现状,文章列出以下六个原则,涉及到师生的心态、双语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教学语言的使用、教学任务的平衡等多个方面,共同构成小学双语教学原则的有机体系。
(一)习得性原则
习得性原则是指双语教学要模仿和借鉴儿童母语习得的过程,遵循语言发展的基本规律,采取自然的方式,创设有效的语言氛围,使儿童在潜移默化中轻松愉快地掌握目标语。
习得性原则的主要依据是第二语言与第一语言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曾对儿童学习母语和第二语言的生理机制作过研究。例如,1997年金姆(Kim)等人的实验研究显示:很早就学第二语言的儿童,其母语和第二语言的学习中心几乎是在脑部的同一位置上[3]。第二语言的基本理论——习得与学习区分假设(The Acquisition Learning Distinction Hypothesis)认为, 第二语言的学习也是无意识形成语言能力的过程,这一过程与儿童习得母语的过程极其相似[4]。按照辩证法的观点推论,第二语言的学习和第一语言的习得,同是人类对语言的学习,尽管在主客观环境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但也应该有一致性、共性的方面。
大部分儿童习得母语都经历了语言发展前阶段(咿呀学语阶段,0-1岁)、单词阶段(1-1.5岁)、双词或三词组合阶段(1.5-2岁)、完整句阶段(2-3岁)等,这些阶段都经历了从内部语言到外部语言,从会听到会说,从无意识、无意义的自然发声到有意识、有意义的语言表达。这个过程很长、很复杂,在每个儿童身上都经历了十分复杂的神经、生理、心理的发展过程[5]。但是人们非常耐心,充满期待和信心,相信自己的孩子能学会说话,并不失时机地和孩子交流,提供良好的语言环境等。
但对待双语学习(也包括外语或第二语言的学习),人们并没有这么包容、平和,而是赋予其过多的期望、过多的负担,觉得双语学习就是要立竿见影。其实,双语学习远远比母语的习得复杂,它同样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见效,甚至与母语的习得一样,会出现较长时间的“沉默期”(心里明白,但不说话,而是点头、摇头或用手势表示等)。
习得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下列几方面:
第一,对每个学生充满希望,像对待处于习得母语过程中的婴儿那样,相信他们能学会目标语。
第二,认识和理解双语教育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难性,不能过度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的能力。
第三,重视从内部语言到外部语言的语言发展规律,允许学生在不愿意或不自信开口讲外语的阶段保持沉默,不要强迫他们、但要设法引导他们自愿讲外语。
第四,遵循从听到说的语言发展规律,重视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使学生既会听又会说会看,避免出现“聋子英语”、“哑巴英语”的现象。
(二)操作性和参与性原则
操作性和参与性原则是指要选择操作性强、适于小学生参与的内容进行双语教学,双语教学过程的组织也要关注学生的操作与参与,从而降低双语教学的难度,提高效率。这一原则的依据主要是小学生的年龄特征以及双语教学的复杂性和艰难性等特性。 操作性和参与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双语教学内容的选择要关注是否适合学生操作和参与。一般说来,理论性强、过于抽象、难度大的内容不适合进行双语教学,而生动形象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感知的、比较简单的内容等适合进行双语教学。二是双语教学过程的组织要围绕学生的操作和参与展开,尽可能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教学过程。
(三)可理解性原则
可理解性原则是指双语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外语以及用外语表达的学习内容应该是学生能够理解和接受的;双语教学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效果,不能只要双语的形式而不顾双语的实际效果。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可理解性是学生经过一定努力可以达到的程度,但不一定是100%的理解与接受。一般说来,60%~70%左右能听懂,其余的可以借助语境、情景通过推测、猜测得到,就可以视为“可理解”。[6]
可理解性原则的理论依据首先是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其次是克拉申(Krashen)、斯温(Swain)等学者的“提供可理解的信息”的语言主张。可理解的信息是指略高于学生现有水平的信息。克拉申、斯温、旺·菲尔莫尔(Wong Filmor)等著名学者多次强调语言学习过程中提供可理解信息的重要作用。在语言学习过程中,提供可理解信息的目的是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7]
可理解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选择难易适度的学科内容进行双语教学。难易适度,不是指没有难度,而是略高于现有水平,经过教师指导和学生的努力能够掌握的水平。双语教学内容要符合儿童的认知水平与语言发展水平。
第二,用儿童能够理解的、尽量简单明了的外语口语进行交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外语水平,选择学生能听懂的外语词汇和表达方式,使用学生能够理解的英语,应该避免用生僻难懂的或者过度修饰的词汇与表达方式。
第三,外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比例也要考虑可理解性。澳大利亚的英法双语教育研究者认为,在接受双语教育的过程中,学生普遍经历了四个阶段:努力把听到或读到的法语内容翻译成英语(母语);捕捉关键词汇,猜测句子意思;领会要点;学会用法语思维。因此,双语班使用法语作为教学语言的比例随着年级的上升逐年提高,八年级至十年级,法语的使用比例分别为54%、57%、63%[8]。我国的双语教学也要根据教学模式、学生的外语基础及所处的双语教学阶段,适当地调整使用目的语的比例。
(四)情境性与融合性原则
情境性与融合性原则是指双语教学要有适宜的双语情境,英语的使用与学科知识、儿童的年龄特征、教学环境相融合,学生在双语情境中自然而然地习得英语。
根据教育学相关理论、先天与后天相互作用的语言理论以及有关第二语言学习的理论,环境在人的语言习得与掌握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语言尤其是第二语言的掌握。
情境性与融合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创设适宜的双语环境。无论是显性的物质环境,还是隐性的心理环境,大到校园环境,小到班级或者一节课的环境,都对双语教学的效率和质量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双语教师既要善于利用已有的双语环境,又要善于创设新的双语环境,尤其是要用自己积极向上、充满信心、平和宽容的良好心态和精神面貌,去感染学生,构建师生融洽、和睦的心理氛围;用这种生动的、充满活力的活环境,形成一种逼真的双语/英语环境,使教师与学生在双语课上自然而然地、没有顾虑地用英语思考与交流。
第二,英语与学科知识相融合。英语的使用要考虑学科知识的特征,与学科知识紧密结合,使学生在学习学科知识的过程中,自然地习得英语。
第三,双语教学中英语的使用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正如用母语作教学媒介语的学科教学一样,双语教学的英语媒介语也应该是经过加工的口语化的教学语言,必须符合儿童的年龄特征和语言水平。
第四,语言与实物、图片等紧密结合,将语言学习和认知过程联系在一起,把第二语言学习与认知活动和认识事物过程直观化、形象化、情境化、活动化,以提高第二语言的可接受性、可理解性和趣味性。
(五)宽容性原则
宽容性原则是指在双语教学过程中,师生要有平和、良好的心态,适度的动机和期望,宽容他人或自己的不足与错误,宽容双语教学本身的不成熟与见效慢。
宽容性原则的依据主要是动机与工作效率的关系——耶基斯-多德森定律(Yerkes-Dodson Law)以及双语教学本身的复杂性。心理学家耶基斯和多德森的研究表明,各种活动都存在一个最佳的动机水平。动机不足或过分强烈,都会降低工作效率。而且,动机的最佳水平随任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在比较容易的任务中,工作效率随动机的提高而上升;在难度大的任务中,较低的动机水平有利于任务的完成[9]。双语教学本身比单语教学复杂、难度大,而且我国学科要求高、难度大,在此基础上的双语教学难度也随之递增。因此,较低的动机水平和期望值有利于双语教学任务的完成。美国语言学家克拉申认为,获得第二语言的最好方法是在低焦虑状态、无压力条件下提供可理解性的输入信息,因为真正的语言获得发展缓慢,说的能力大大晚于听的能力,即使条件完善也如此。[10]
宽容性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教师和学生对双语教学要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坚定自己的信心,保持平和、良好的心态。双语教师要对双语教学的意义、特征、目的、优势与劣势等有全面深刻的理解,与其他双语教师保持交流,取长补短,双语教师应该经常与学生沟通,端正学生的双语学习目的,培养他们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社会动机与志向,师生共同形成和保持平常心态、坚定的信念。
第二,对双语教学要有适度的动机与期望。我们要相信双语教育教学的意义与价值,相信双语教学是提高外语学习效率的有效途径。但我们对它不能有过强的动机、过高的期望。双语教学难度大,需要较长时期才会见成效,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对它都不要有过高的期望,而应适度期待,甚至适当放低期望值。 第三,要有包容、平和的心态。要宽容双语教学本身的不成熟与见效慢。我国的双语教学还是个蹒跚学路的婴儿,方方面面都不成熟,尤其是它本身就具有见效慢的特性,像中药一样,但一旦见效,其效果就非常稳定。所以我们要理解和遵循它本身的内在特性。
双语教师要宽容、包容学生的不足,宽容儿童外语学习的慢进度,宽容、甚至有意忽略而不是指责他们各种各样的不足、缺点与错误,只要这些不是根本性的、固定化的,尤其是要包容儿童在双语教学中出现的“沉默期”、“语际语”等特殊的双语教学现象;学生也要宽容自己的不足与错误,不断改正,不断进步;还要宽容双语教师的不足,比如学科教师在英语发音上往往出现不标准的现象等,学生平和地指出来,教师虚心地接受即可。这样,师生的心理都会放松,轻松愉快地进行双语教学,进而获得好的教学效果。
(六)学科与语言并重的原则
所谓学科与语言并重原则,是指在双语教学过程中,学科目标与语言目标是同等重要的,二者不可偏废。
学科与语言并重原则提出的依据主要是我国双语教育的特性(涵义、目的、特点与实质等)。我国双语教学的基本目标有两个:一是学科目标,二是语言目标。这两个目标同等重要,若以学科目标代替语言目标,就变成了一般的学科教学;若以语言目标代替学科目标,就变成了外语教学。
学科与语言并重原则要求双语教学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抓好学科教学。我国的双语教学是用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进行的学科教学,在我国的社会背景下,双语教学也不可不考虑学生的成绩和升学率等问题,因此,首先必须搞好学科教学。双语教师要有深厚的学科造诣,要吃透所教学科的教材,对学科的知识体系、逻辑结构、重点难点透彻理解,深刻把握,并能融以自己的人生感悟,充分备课,认真上课。
第二,了解学生的实际,特别是英语实际水平,不失时机地将英语的应用渗透到学科中。教学的各个环节、步骤以及各种形式,从开始上课到下课、从提问到评价、从班级上课到小组讨论、从内容到形式,只要是符合学生的认知和语言水平,都要不失时机地使用英语。
第三,灵活巧妙地平衡好学科目标与外语目标。双语教师要对双语教学的条件和影响因素有整体和全面的把握。备课时,根据学生的学科基础和英语基础,透彻地分析和确定:什么样的内容适合用全英语讲授,什么样的内容适合用部分英语讲授,什么样的内容不适合用英语讲授。上课过程中,还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灵活地调整教学媒介语,确保学生能够听懂学科内容,同时提高英语的表达能力和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苑金茹.双语教学策略[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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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王俊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