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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举措,是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税收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国税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要自觉站在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一、从税收视角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性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经济和税收高速增长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省的税源结构仍不够合理,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省的经济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但第三产业发展仍需加快
近年来,河北省加快城镇化进程,积极实施“退二进三”战略,进一步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增强。但是,从税收的贡献度分析,第三产业对税收的贡献度仍然偏低,调结构的力度仍需加大。
(二)节能减排成效明显,但能源消耗仍然较高
“十一五”时期,省政府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双三十”示范工程,加快推进节能工程建设,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全省经济正逐步向低消耗、低污染的可持续发展转变。但是,2009年我省单位GDP能耗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居第8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563吨标准煤/万元,按每亿元GDP产出计算,分别减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2.9万元和63.3万元。
(三)产品结构日趋合理,但仍需调优调强
我省认真贯彻“增量调优、存量调强”的方针,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主导产业整合,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调整产业、产品结构结合起来,产品附加值稳步提高。但是,从出口退税政策的角度分析,我省出口产品“被限制的多、受鼓励的少”,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我省经济仍未能完全适应国家出口政策调整方向,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三驾马车”同向驱动,但投资拉动相对突出
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近几年,我省积极贯彻扩大内需的政策,出台和落实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刺激居民消费。同时,强力推动进出口贸易,并把扩大投资作为调结构、促发展、增后劲的着力点,加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优化投资结构,保持了消费、投资和出口规模的较快增长。但相对于消费和出口,投资增速较快,对国税收入的影响也较大。
(五)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但较全国平均水平仍然偏低
近年来,河北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但是,从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分析,2008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106.2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缴纳所得税43.9亿元,占总量的41.3%,比全国平均水平60.3%低19个百分点,表明我省职工工资仍处相对偏低水平。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随着构筑环首都经济圈、壮大沿海经济隆起带、打造冀中南经济区、培育一批千亿元级工业聚集区和大型企业集团战略的实施,“十二五”期间我省必将形成区域竞相发展、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同时也为调结构、转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契机。全省国税机关要及时跟进,紧紧围绕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积极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坚持依法治税,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都需要强有力的财力支撑,需要国税部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协调、均衡增长。近几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税部门在组织收入工作中面临着很大压力。一方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给国税收入带来很大的减税效应;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由于财政支出压力大,对国税部门下达了超出经济税源承受能力的税收任务,这不仅削弱了经济发展的基础,阻碍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也不利于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面对“一减一增”双重压力,各级国税部门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原则,既要应收尽收,将应该收的税全部收上来,又要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虚收税款,决不能为了满足短期财政支出的需要而寅吃卯粮,决不能为了满足部门利益而作出不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行为。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使税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河北的经济发展。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国家的产业导向,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今后,各级国税部门仍要继续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充分发挥政策的产业导向效应。要着眼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措施,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着眼于改善民生、刺激消费,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税收政策;着眼于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三)严格税收执法,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严格、公平、公正、规范执法,促进税收公平,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税收执法的内在要求。从目前不同生产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分析,缴纳税收规模大、集约化生产程度高、财务管理规范的大型企业税负普遍较高,而数量众多且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体系不健全的中小企业税负相对较低,由此形成在同一行业内不同规模的纳税人税收负担不同,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在抓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同时,针对中小企业涉税违法风险等级高,能源消耗水平高,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关、停、并、转任务大等特征,充分运用税收手段,加强对中小企业及专业化市场的税源管理,强化数据信息应用分析、监控评估和税务稽查,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优化纳税服务,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要针对不同规模纳税人的需求特点,采取有差别的服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对税收贡献大的重点税源企业,开辟绿色办税通道。对税收贡献率低的中小企业,要分类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和纳税辅导服务。要积极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实现更多涉税业务的网上办理。在纳税人集中的市区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有条件的市区推行“同城通办”。要改进办税程序,简化办税环节,推行办税服务标准化作业,实行涉税事项统一受理和涉税文书内部统一流转,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内部多个部门间往返奔波的问题,努力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作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责编/于亚博)
一、从税收视角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性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经济和税收高速增长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省的税源结构仍不够合理,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征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省的经济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但第三产业发展仍需加快
近年来,河北省加快城镇化进程,积极实施“退二进三”战略,进一步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增强。但是,从税收的贡献度分析,第三产业对税收的贡献度仍然偏低,调结构的力度仍需加大。
(二)节能减排成效明显,但能源消耗仍然较高
“十一五”时期,省政府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大力实施“双三十”示范工程,加快推进节能工程建设,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全省经济正逐步向低消耗、低污染的可持续发展转变。但是,2009年我省单位GDP能耗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居第8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563吨标准煤/万元,按每亿元GDP产出计算,分别减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2.9万元和63.3万元。
(三)产品结构日趋合理,但仍需调优调强
我省认真贯彻“增量调优、存量调强”的方针,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主导产业整合,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调整产业、产品结构结合起来,产品附加值稳步提高。但是,从出口退税政策的角度分析,我省出口产品“被限制的多、受鼓励的少”,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我省经济仍未能完全适应国家出口政策调整方向,产品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三驾马车”同向驱动,但投资拉动相对突出
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近几年,我省积极贯彻扩大内需的政策,出台和落实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刺激居民消费。同时,强力推动进出口贸易,并把扩大投资作为调结构、促发展、增后劲的着力点,加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优化投资结构,保持了消费、投资和出口规模的较快增长。但相对于消费和出口,投资增速较快,对国税收入的影响也较大。
(五)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但较全国平均水平仍然偏低
近年来,河北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但是,从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分析,2008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106.2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缴纳所得税43.9亿元,占总量的41.3%,比全国平均水平60.3%低19个百分点,表明我省职工工资仍处相对偏低水平。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随着构筑环首都经济圈、壮大沿海经济隆起带、打造冀中南经济区、培育一批千亿元级工业聚集区和大型企业集团战略的实施,“十二五”期间我省必将形成区域竞相发展、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同时也为调结构、转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契机。全省国税机关要及时跟进,紧紧围绕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积极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一)坚持依法治税,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都需要强有力的财力支撑,需要国税部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协调、均衡增长。近几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税部门在组织收入工作中面临着很大压力。一方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给国税收入带来很大的减税效应;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由于财政支出压力大,对国税部门下达了超出经济税源承受能力的税收任务,这不仅削弱了经济发展的基础,阻碍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也不利于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面对“一减一增”双重压力,各级国税部门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原则,既要应收尽收,将应该收的税全部收上来,又要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虚收税款,决不能为了满足短期财政支出的需要而寅吃卯粮,决不能为了满足部门利益而作出不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行为。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使税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河北的经济发展。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国家的产业导向,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今后,各级国税部门仍要继续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抵尽抵、应退尽退,充分发挥政策的产业导向效应。要着眼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措施,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着眼于改善民生、刺激消费,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税收政策;着眼于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三)严格税收执法,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严格、公平、公正、规范执法,促进税收公平,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税收执法的内在要求。从目前不同生产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分析,缴纳税收规模大、集约化生产程度高、财务管理规范的大型企业税负普遍较高,而数量众多且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财务制度体系不健全的中小企业税负相对较低,由此形成在同一行业内不同规模的纳税人税收负担不同,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在抓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同时,针对中小企业涉税违法风险等级高,能源消耗水平高,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关、停、并、转任务大等特征,充分运用税收手段,加强对中小企业及专业化市场的税源管理,强化数据信息应用分析、监控评估和税务稽查,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优化纳税服务,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要针对不同规模纳税人的需求特点,采取有差别的服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对税收贡献大的重点税源企业,开辟绿色办税通道。对税收贡献率低的中小企业,要分类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和纳税辅导服务。要积极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实现更多涉税业务的网上办理。在纳税人集中的市区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有条件的市区推行“同城通办”。要改进办税程序,简化办税环节,推行办税服务标准化作业,实行涉税事项统一受理和涉税文书内部统一流转,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内部多个部门间往返奔波的问题,努力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作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责编/于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