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疆“四一二政变”后,南京国民政府迫于舆论压力,成立新疆建设计划委员会。该委员会汇聚熟悉新疆事务的各族、各界人士,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建疆大计,其主要成就是制定了一份《新疆建设大纲草案》。《草案》的主要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包含若干细则。1934年12月27日将《草案》呈报行政院;次年1月14日委员会被裁撤。虽然《草案》并未实施,但对当时国民政府施政、国防建设和了解新疆都具有重要意义。